是脸色一变。
很多普通消费者,或者说普通网民,或许觉得“驰名商标”四个字不怎么值钱。
因为电视里经常看到的很多广告,其品牌都会在宣传语中加一句“xxx荣获华夏驰名商标”,好像驰名商标满大街都是。
这种外行的误解,虽然不算错,但有很大的偏差全国每年认定的驰名商标,各行各业加起来,总有几十个。从90年代开评以来,到2003年,说全国有500个驰名商标都不为过。
但是,且不说这些驰名商标是要全国那么多行业瓜分的,而且驰名商标在评定的时候,最重要的一项潜在指标就是商标知名度的持续性换句话说,百年老店,华夏老字号,在这方面就特别有优势,而新兴产业暴发户,就算暂时市场销量再猛、占有率再高、数据再好看,一条默认的“商标注册并使用满10年”就能把你给卡了。
光说不练假把式。用一组另一个时空实打实的数据来说话,就能知道这事儿的难度了:
“腾云”这个商标,98年跟着马腾创业注册了,直到2008年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阿狸巴巴”这个商标,更是因为其面向的用户群是b端商务用户,直到2014年才被认定为“驰名商标”(面对c端普通消费者的“淘宝”商标比“阿狸巴巴”早几年)
大小双马的财势自不必言,如此巨头,都得分别等上10年或者15年,才能把自己公司名字的商标变成“驰名商标”,可见这个指标一般而言就不是华夏互联网新贵们该觊觎的。
潘洁颖是科班出身,读过名校mba的,自然知道这事儿的含金量。她唯恐表弟不懂行,连忙开口劝说:“阿诚,费姐说的这事儿要是真能成,那可了不得的,多大代价都值得啊,别人想弄都弄不了呢你可能不是很懂法律,我跟你说,不是驰名商标的品牌,被人仿冒的时候是没法跨类保护的。一旦被认定了驰名,就能在全国跨类保护了!”
“不用解释,我知道。”顾诚抬手制止了表姐废话,也换上了一副更加礼贤下士的表情,对费雯清恳切地问道,“相比之下,我更好奇费姐你准备怎么做到这一点?yy是一个才注册了一年多的品牌,驰名这东西,我一直以为七八年之内我都不用考虑。”
顾诚是两世为人,见识自然广博,虽然不专精法律,也知道驰名商标带来的“跨类保护”的好处。
世界各国的《商标法》,对于商标的注册都是采用分类注册原则的,其基于的分类标准,一般是《尼斯商品分类表》,共45个大类,上千个组别。
一个企业或者自然人去注册商标的时候,对本商标拟定用于某一领域,就选择注册哪一类。比如开银行/保险公司的就注册第36类,华夏移动/联通/电信这些运营商就注38类,文娱产业就注第42类。
法律之所以这么定,就是因为商标的注册并没有“研发成本”,一旦某个商标注册之后就禁止其他全部类别产业都不许用同名商标,会造成很大的浪费。
因此,一个广告公司和一家银行或者电影公司商标重名,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三方都可以是合法、有效注册的。
如果有些公司觉得自己运营的品牌未来会很牛逼,不希望被跨行业的人蹭热度,那么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这时候,可选路径一般是两条,第一条就是直接实打实争取把自己的商标做成“驰名商标”,一旦驰名之后,哪怕不是同行,也不允许使用同名的商标,这就是法律界所谓的驰名跨类保护。
路子,就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选择联合注册,多掏点钱。比如腾云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把“qq”这个商标从理论上彻底注了一遍,从第1类到第45类全部包圆,一点机会都不留下而这种做法的坏处是需要很多钱,因为工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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