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卓眼睛在燕八身上打了个转,这次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眼神回到琳琅身上又打了个转,多了几分意味。
毛裘少年见到对面出来一个气势非凡的,自己也不甘示弱,对那侍从道:“张三,你若胜了他,我许你五十两黄金。”五十两黄金,寻常人家几年的生活费用,在他这里不过是一场比试的采头。
那叫张三的瘦小侍从顿时眼神一亮,显出一副志在必得的表情。
琳琅看看燕八,觉得不许个采头不是很好,毕竟人家只是负责安全保卫,现在还得充当她的打手,恐怕要出一份加班费。便也点头道:“燕八,如果你赢了,我也给你五十两黄金。”
此话一出,她觉得眼前一花,燕八那原本就高瘦的身形,竟然好像骤然拔高了一截,她狐疑的跟身边的易明卓对比了一下,确定他身形应该没有拔高,但是胸膛挺高了,肩膀也耸了起来,如果他真是一条狼,现在应该就处于引颈长嚎的状态,意气风发得不得了。这都是她那五十两黄金给招的!
易明卓噗嗤一笑,凑到她耳边道:“看来公主这下想输都很难了。”琳琅眨眨眼睛,只装听不懂。一边在脑里问公主,“她是谁呀?怎么认得我?” 公主迟疑道:“我应该没见过她,不过她好像跟首辅很熟的样子,说不定哎呀,燕八赢了!”
琳琅:
就这么讲两句话的功夫,燕八就把对面的小个子给解决了,还解决得很彻底。本来人家张三的一双剔骨匕首已经够短够险了,燕八用的兵器却是一双拳套,一拳挥出,指缝间还能伸出明晃晃的三角倒刃,一近身,就能把人身上的肉给剐几条下来。
现在的张三已经站都站不住了,双臂垂下,不停发抖,血不停的淌到地上,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不知是骨头断了还是手筋断了,身上的衣服撕得跟破布袋似得,几条几缕的不足以遮蔽身上血肉模糊的伤口,他盯着燕八,眼神全是绝望。
琳琅只瞅了一眼,就不忍心瞧他了,这可怜人恐怕经此一战,哪怕身上的伤治好,恐怕也会留下极大的心理阴影。
那毛裘少年见到自己的侍从如此惨状,愤怒指责道:“比武不是点到即止的吗?这般出手凶残,弄得这风雅之处血腥遍地,岂不是让人倒足胃口么!你从哪里找来的野蛮人,连规矩都不懂,只会好勇斗狠,真是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
燕八眼珠一红,上前一步,森然道:“你说什么?”他最讨厌就是被人指责他出手不容情,平生因为这个已经吃了不少亏,现在竟然还敢当面揭他的短,还指到他主子面上,他恨不得把面前这碍眼的小子给撕了。
“燕八!”琳琅上前一步,拍拍他肩膀,被人当面这么说,她也很生气,却不反唇相讥,只是笑吟吟的仰头望着燕八,吟了四句诗。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不是说弄得诗会血淋淋的让人不好作诗么,我就非要作几句出来,还得是惊世名句!
这可不是普通的诗句,乃是摘自唐朝第一大诗人,诗仙李白的名篇《侠客行》。唐代是个猛人辈出的年代,诗人个顶个的生猛,没事就腰间挂把剑,斗斗剑,比比诗。要给这些猛人排座次,历代都有争论,但无论怎么排,第一二把交椅总是李白和杜甫。一个是诗仙,一个是诗圣,比起后面的诗佛诗鬼诗杰明显不同档次的。
这首诗写的是李白心目中理想侠客形象,这四句又是文眼,短短二十字,一个燕赵悲歌慷概侠客的形象就跃然纸上,字数虽少,却足以描募其一生。在琳琅的那个世界,有个家喻户晓的武侠小说家老金,大作《侠客行》的开篇就是借用了这首诗,就连题目也是向它致敬的,其价值和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四句诗一出,好比当场扔下一枚重磅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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