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一十五节 站在哪一边(第2/3页)  大国崛起1857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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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是支持交割的,甚至有严格的规定,“不过割”这个行为本身是犯法的。大明律规定,“凡典卖田宅不契税者,笞五十,仍追契内田宅价格一半入官。不过割者,一亩至五亩,笞四十;每五亩加一等,罪止加一百。其不过割之田入官。”

    明代出于收税的目的,对于田宅文契的官方要求很严格,但依然禁不住。老百姓过割田亩交点契税无所谓,关键是官府的勒索太过,没人愿意跟官方打交道。清朝基本上沿袭了明朝的制度,清朝雍正年开始,放宽了典卖制度,典就是暂时抵押的意思,因此老百姓找到了一条规避政府契税和官府勒索的办法,那就是采用白契,私下签订典卖文书,官府追究大可托庇为典而不是卖。

    总之这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导致到了清朝,大量民间私契泛滥,根本不可遏止。

    这种产权的问题最是麻烦,历代官府都理不清,现在让朱敬伦评理他也没有能力分清。

    所以他的原则就是不分,原来什么样现在就什么样。

    他只针对九龙仓的情况来论理,首先几个九龙仓一带的客家村子,他们手里持有的是租权白契,也就是使用权,每年按时给官府纳税给地主交租,从无拖欠。他们卖出去的土地,都是一些靠海最近的耗田,平时根本无法下种,也就是退潮后收收贝壳,种种生蚝的用处。甚至这些淤积的沙田,官府都是另立地册的,也是一笔理不清的产权,客家人说是他们的,地主说是他们土地上长出来是他们的。

    本来就理不清,也没什么大用,所以争执虽然有,却没有动干戈,但是客家人将这里的地卖给了洋人,这才惹火了一大群地主。

    说到底什么排外了,什么歧视了,什么民族问题了,最严重的还是争地,哪怕是沙地,这些人也要争个头破血流。

    “官府是怎么断的?这些地的地契在谁手里?”

    朱敬伦问道。

    官府断了一个糊涂案,还是产权归土人名下,租权归了客家人,每年给一点点可怜的地租,不足好地的百分之一,其实也就是一点安慰。

    如果没有洋人,这些地其实双方都不会在乎,可洋人给了一个天价,客家人将这些土地卖出去发了一笔财,可每年洋人还只给土人那么点可怜的地租,洋人又用这些土地做生意赚大钱,他们心里不平衡,加上本来约定大家都不卖地的。

    客家人不服,说他们又不是地主,官契在地主手里,他们只是把地转租给了洋人而已,算不得卖。土人要求客家人不服就退租,他们另找人租,决不找洋人。

    朱敬伦明白了,事情就是洋人取得了沙地的使用权,然后填海夯实,建造仓库和码头,每年给地租交一点可怜的租金,法理上没错,人情上不通,跟后世因拆迁闹起来的纠纷没什么区别,最多掺杂了一些排外的情绪。

    “如果地租能提高一些,你们能接受吗?”

    朱敬伦问道,如果他们能接受,自己可以出面找洋人谈判,了不起威胁洋人说他们买的是一块产权不明的土地,合约不算数,他们会退让的。

    但是邓氏的老顽固邓文举坚决不同意:“不行,把洋人赶走一了百了,有他们在这里,迟早是个祸患。”

    这才是真正排外的死硬派。

    朱敬伦勃然大怒:“洋人在这里卖地、居住是都同意了的,官司都打到了英国女王跟前,白纸黑字双方都发了宣言的,你现在告诉我你要把他们赶走。当初英国人割地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

    最痛恨就是这些不守约的恶习,随性而为,怎么对自己有利,就怎么来。

    邓文举丝毫不让:“这是我们十八乡的绅民一致的决定,杀过鸡头发过血誓的,不把洋人赶走决不罢休。谁都不会让一步。”

    朱敬伦道:“我不管你们现在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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