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用马克杯,白的用30l的舒特杯。
程乔加上冰块柠檬,杯沿上撒盐,一口下去,含一片柠檬。
饮酒如感情,喝多了上瘾,瘾过了,就只剩下习惯。
程乔习惯了伏特加的烈性,再遇上任何一味烈酒,她都不会再被吊起一点的激昂与兴奋。
手里的酒杯不断,一个接一个。
三杯下去,程乔屹立不倒,甚至没觉得哪醉。
倒是对面的八戒不行了。
胖子人到中年,喝酒喝成哮喘,涨红着脸对程乔竖起大拇指:“小姑娘厉害,厉害。”
因为我是你师父啊,八戒。
师父怎么会输给徒儿呢。
八戒,你道行太浅,想胜过为师,先减肥再说。
五杯。
六杯。
七c八c九十
一瓶混了伏特加的白酒,大半儿都进了程乔的肚子里。
最后一口喝完,程乔面无表情的含住柠檬三秒,拿出来,捋了舌头说:“还来不来啊。”
八戒已经倒了。
程乔看另一个光头,这个老板长得比八戒好看一点,像刮了胡子的沙僧。
“我赢了,说话算话。”
光头比八戒沉稳许多,刚才就没说话,由同伴胡闹,他从头到尾都是旁观。
程乔一个女人喝到现在,除了动作迟缓一点,眼神和思路还清明,真叫人佩服。
“这事就算了。”
光头点了一支烟,眯眼盯着程乔:
“但是说好的,你得留下。”
程乔:“啊?”
光头笑着说:“可以不赔胖爷,但是要陪我嘿嘿嘿啊。”
程乔:“”
可为师没有陪徒儿嘿嘿嘿的想法啊。
程乔刚想为自己再争取一点儿人权,耳边忽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程乔。”
她浑身一颤,转头看——那个男人隔着人群,一点点朝她走来,耳周忽然静了音,没有人说话,也没有音乐声。
程乔傻愣愣地看着他。
是陆嘉洋
他居然换了身衣服来,里面是一件火红的毛衫,鸡心领巧好露出两段锁骨和一片白皙的胸脯。外面是黑色的皮风衣,质地柔软顺滑,收口的剪裁笔挺如燕尾,领子立起来,显的脖子更修长,整个人都拔高了三公分。
人靠衣装。
这样简单的衣服,穿在陆嘉洋身上,就是帅的无与伦比。
程乔也没见过能把风衣和红色毛衣,穿那么好看的人,她听着自己的砰砰心跳,摸了摸胸口。
真没想到啊
没想到过了六年,她居然再一次为陆嘉洋怦然心跳了。
旁边的光头似乎认识陆嘉洋,一下子站起来,伸手打招呼:“哟,这不是四九城的嘉爷么。”
“不敢当。”陆嘉洋笑了笑。
“哎,别这么说,现在古玩市场需要注入新鲜血液,传承匠心薪火,我们这种老古董就该给青年才俊让位才对。”
陆嘉洋对他的恭维不予置否,暼着眼,神色淡漠。
光头和陆嘉洋接触过几次,都在生意场上。
这个男人情商智商双高,是名门之后,又毕业于沪上名校,平时待人接物比较冷淡,但行事果断风行。据说北城有好多笔大买卖都是他出面谈成的,黑白两道似乎都很给他面子,好几次居然将警方的排查都绕过去了,背后的势力深不可测。
连北城大佬都对他刮目三分,他不得不敬畏起来。
光头对着他笑了笑,适当的转了话题问:“不过,今天是什么风把嘉爷你吹来了。”
“来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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