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探消息最好的地方是酒肆,人喜欢把酒言欢,欢愉过后,什么话就能说了。
这是猎人曾经传给林枫的经验,想不到在这里竟然能够用上。
两人刚才经过一片酒肆,里边熙熙攘攘,非常热闹。暗中记下这边的方位和那个书店的名称,匆匆回到了酒肆街。
酒肆街紧邻着花柳街,这里充斥着酒香和胭脂俗粉的混合气味,夹杂着人类的喧闹声,要多混乱有多混乱。
“魔魂已经兵临城下了,这些人们却依旧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真不知道是人类的悲哀还是魔魂的幸运。”林枫小声道,但是似乎依旧被路人听到。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管他魔魂还是人类,都一样的混蛋!就是死也要死的快活!”喝酒的人摇摇晃晃,不知所云。
两个少年虽然喜欢热闹,但绝对不喜欢臭脚丫子的味道。绝大多数的酒肆里都是乌烟瘴气,光膀子扣脚丫子的大汉比比皆是,让林枫和相玄天吃尽了苦头。
尤其是相玄天,在进第一家酒肆的时候,差点吐了出来,惹得一干大汉哈哈大笑,两人几乎是捏着鼻子逃跑。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两人每次进酒肆都会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才敢走近。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了一家较为高档点,安静一点的酒肆,名曰醉仙阁,装修的十分雅致。这里的人们大多独酌自饮,人的素质也挺高,里边似乎还有不少身段婀娜的美女。哪怕是几个人一伙,也是小声说话,生怕打扰到什么人。
酒肆中充斥着高档香水的味道和烈酒的酒香,这让两个少年的精神为之一振,一头扎进去,再也不想挪动自己的脚步。
店小二很快就手臂搭着毛巾迎了过来,询问两个少年要点什么。
“你们这里什么酒最烈!”相玄天翘着二郎腿问道。
“我们这里所有的酒都很烈!”店小二显然很有应付的经验。
“废话,我当然要最烈的,害怕大爷不给钱?”
“火磨金,是我们这里最烈的酒,不过”店小二有些为难。
“给我来一坛,嗯,这个火磨金。哈哈人都说,男子汉在世,要喝最烈的酒,玩最美的女人,才对得起自己的鸟。”
声音之大,瞬间传到了整个酒肆。
但是喝酒的人们似乎都没听见这家伙的狂言妄语,而是静静地喝着酒。但偶尔传出低沉的笑声,证明这个酒肆的买醉者,并非都是不问身外事的强者。
店小二有些怀疑地看着相玄天。
平头哥急了,叫嚷着,“难道还怕不给你钱是咋了?”
“客观,我们这里是先付账,后上酒,二两金子!”店小二唱喏,态度十分好。
“二两金子?”平头哥顿时涨红了脸,要知道一两金子就是在京城,也是足够普通人家半年的开销。
汉唐帝国的钱币主要是一百个铜钱为一贯,出这话,也不好意思当面反驳,最终还是掏了两锭金子,递给了相玄天。但是他的心在滴血,要知道,这可是用来买魂石的。
钱到位了,酒很快就上来了。随着上来的还有两个用魂石做成的酒碗。
酒碗都用魂石做成,想来这两锭金子花的还算值得。
这时打酒肆外边走来一群人,簇拥着一个身材婀娜,十分诱人的美女。美女用面纱遮住了半个脸庞,但是那长睫毛、大眼睛,足以迷倒终生。
献殷勤者大多数是自诩风流的公子哥,一个个衣着华贵,手握折扇,附庸足了风雅。偏偏这群人魂力十分强大,就连林枫这样的半吊子图腾修炼者,都能够感受到他们散逸出的强大魂力。
美女看到店小二上了一坛火磨金烈酒,而且是给两个少年的,顿时美目流光,在林枫的身上多停留了半刻。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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