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还是有一部分人虽说也是倒卖文物,但做的却不属于盗卖。属于低风险高利润。
道上的人称之为“顺眼”,意义其在为帮别人收购“文物”。打个比方来说和那些黑中介差不多。
甲开出一百万给乙,让乙帮甲买一件“文物”。当然,这个环节里有着很多的因素。时间期限c成色c年代····等等。
乙方又去到处寻找丙方买,这件“文物”最终价格那就有看乙方的能力了。一百万如果乙方能用五十万买到,那剩的五十万属于乙方所有。除了这乙方抠出来的五十万之外,乙方还另有甲方提出的“分成”。
按百分比来算,一般的都是在百分之二十左右。这么算的话那么就成了:甲方付出一百二十万给乙方,其中二十万是佣金。最后乙方用一百万中的一半买定“货物”。剩下的连佣金一起算的话那最终能拿到七十万的实际金额。
这种并不属于倒卖或者倒买,总之就是拿别人的钱帮别人做事。就算“文物”出处不净,警方也不会追查到自己的头上。毕竟这种事不会出现第三方,说白了点不关一跑腿的事。顶多也只是过过场子而已,当然。这是不打擦边球的前提,不过一般出现红灯都是甲方解决。
顺眼一般是看眼力,钱付多了不打紧。如果买了假货坑买主,那就等着赔钱吧。自己在这个行业的名誉算是没了,能雇佣顺眼的买主一般都是这一行的高手。有时完美的文物都能给你挑出一些瑕疵出来,更不用说那些假货赝品了。
有时就是如此,一层坑一层。到时候究竟谁是最大赢家能笑到最后还不一定呢。
顺眼这一行业算是倒腾古玩的高手,没有十几年或是几十年的经验还真没人敢接触。
而我二叔是什么时候接触到这一行业我还真不知道,要不是阿胖跟我说起我还被他蒙在鼓里呢。
话说阿胖当年一直跟在我二叔身边,也学到了不少。不过有时也要看天赋吧,不管怎么学也只是略懂点皮毛而已。
后二叔失踪了,阿胖又比较心急。见整天游手好闲的也不是个事,胆子也变得大了起来。
常常和道上的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厮混在一起,不过终究很是太年轻了。沉不住气,就凭着他的那点手艺也敢卖弄。就这样有好几次进了局子,还吃了几个月的牢饭来着。
至于是为了什么进去的,这还别说。倒斗,算是盗墓吧。
明明和一群吊瓶子的盗墓贼计划好要下斗的,但不知为何泄露了风声。接着还没出发就被警方一锅给端了,警方看在他是初犯的份上也没太为难他。
再说了也没造成什么损失,不过他档案上已经变黑了。
不过这对当时的阿胖也没什么影响,一个初中都没有毕业的还在乎什么档案不档案的。
后来阿胖也学乖了,也没有和那些盗墓的继续厮混在一起。不过有没有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反正他是这么对我说的。
阿胖从局子里出后也找了份工作,不过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事。古玩店一个打工的,工资也还可以。
关键是可以学到一些知识,干了还不到一年。阿胖心急的脾气又上来了,工资再高也终究是给别人打工的。与其帮别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单干,打定主意后当天就离开了店铺。
几天后就出现在了陕西汉中,还真别说。第二个月阿胖还自己搞了个地摊,不过运气似乎不太好。
天天被城管撵不说,生活上也是只出不进。不过好歹也坚持下来了,就在他经营的地摊有所进展时。自己却被请进局子里面喝茶去了。
听说是被警察的钉子给盯上了,因为前不久倒卖了一件明朝的明成化斗彩三秋杯。也不知是他太过于幸运还是不幸。
后来也因此入狱,再后来经专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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