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4章 及时雨(第1/4页)  归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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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人,他们骄傲c癫狂c以自我为中心。顺风顺水的时候,他们会认为是自己才智过人,是自己努力奋斗,所以才有了自己超越旁人人的成功。

    但是当受到来自外界的打击c磨练,他们也不会思考自己究竟做了些什么,自己的行为正确与否,自己是否走在一条崎岖小路上,他们把一切失败的原因,所有遭受的苦难都归结于他人。

    他们自认为自己是正确的c光明的c没有任何错误的,如果有什么错的话,那就是因为自己太聪明了,以至于招到别人的嫉恨,是那些小人在暗中陷害自己c算计自己才会导致自己失败。

    他们觉得自己身上携带着小说中的主角光环,一切违背自己意志的人,都是反动的,都是可恶的大反派。毫无疑问,刘喜子就是这样一个人。

    刘喜子暗暗的在心里发誓,有朝一日,他一定会狠狠的报复回来的,他要把导致今日他身败名裂的罪魁祸首杨振宇踩在脚下,叫他永世不得翻身!

    刘喜子幼稚的地方在于,他翻出刚给儿子买的生字本和铅笔,在纸中间写上杨振宇的名字,然后又围绕着“杨振宇”写了无数个“杀”字,字迹力透纸背,直到木制的铅笔被他过于激动用里的右手握断,他才停了下来。

    仍然无法完全发泄心中恨意的刘喜子,顺手抄起插在西瓜上的西瓜刀,狠狠的扎在杨振宇的名字上。由于太过用力,刀尖毫无阻碍的穿透生字本,将本子钉在木质的桌子上。

    鲜红的西瓜汁像殷红的鲜血,顺着刀刃滑落,滴在“杨振宇”三个字上,洇湿了一大片。

    发泄完的刘喜子像是抽空了全身的力气,身体直直的向后倒在床上一动不动,唯有微微起伏的胸膛证明着生命的气息。

    人类文明的开端在于掌握了使用火的技能,华夏源远流长的文化史给我们留下了燧人氏钻木取火的传说。

    男孩子都喜欢玩火,这是源于男性在人类长久的进化史中留存下来的本能,火不仅仅是用来驱逐野兽c保护族群的利器,也是先人们烹饪食物c烧制器具的重要手段。

    在八九十年代的农村,一群半大孩子们模仿大人结伴去生火过家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尤其是到了冬天,孩子们往往会成群的分工合作,进行有组织的玩火活动。

    有人负责找一些半头砖c石块垒砌“炉子c灶台”,有人负责搜捡枯枝败叶或是在垃圾堆找些破旧的衣服来作引火物,有一些胆大的孩子甚至会偷一些村民们堆积在街上的煤c炭块c煤泥充作燃料。

    剩下的人则负责提供一些玉米c红薯c土豆之类的食物,当简陋的灶台搭好,黄白色的火苗升起来之后,孩子们会开心把这些食物烧烤c分食。

    说起野炊,这些脸上糊着泥巴,身上烂衣破裳的孩子们,是城市里那些年轻人的前辈和探路人,所区别者不过是实物的精致与否而已。

    孩子们把点火玩成了过家家,他们还会成群的约好进行玩火比赛,比谁生的火燃烧时间最长,比谁生的火规模最大。

    为了最终获胜,有些孩子还会每天早晚定时去给“炉子”里添柴加炭,有些孩子们自己垒砌起来的“炉子”能连续燃烧十多天也不罕见,直到火焰将砖石烤的酥脆c轰然崩塌。

    孩子们经常手上会被火烧起燎泡,身上也常常一股烟熏味,脸上更会被熏的乌漆墨黑,为此家长们没少拿着鞋底抽打这些调皮的男孩,可他们在哭哭啼啼之后,依然故我c乐此不疲。

    后世的城里人喜欢郊游c热衷于野炊,有没有这些村子里长大的年轻人去了城里获得成功之后,怀念当年无忧无虑自在烧烤的日子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杨学文上一世就很喜欢玩火,北地人大都水性不佳,但是对火却有种偏爱,或许是因为北地偏向寒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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