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价值2万5千元。”
罗良问:“你公司生产标“tumo”商标的空气启动器有无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
林志答:“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是我公司擅自生产的。”
罗良做完对当事人林志的询问笔录,已经是下午4点,罗良向张勇科长汇报了案情,张勇科长向经检处处长汇报,经检处决定叫章大海拿3万,青云市柳枝镇xx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拿5万罚款押金,罗良告知两位当事人,第二天把罚款押金缴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
罗良整理好该案件材料,在经检处讨论该案件是,罗良说:“该案件有两个当事人,一当事人叫章大海,另一当事人叫青云市柳枝镇xx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吴康城副处长一听有两个当事人,马上说:“案件,一个当事人,要立一个案的。”
罗良说:“同一件事情,两个当事人可以立一个案,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都是这么做的。”
吴康城副处长说:“立一个案,两个当事人是不能处理的。”
罗良说:“同一件事情,几个当事人的,可以立一个案,案情说清楚,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一个当事人,犯了多件事,也可以立一个案,当事人承担各件事法律责任的总和或者由执法机关酌情处理。”
经检处的季晨海处长、潘小辉副处长,对于案件调查是不怎么懂的,经检处其他人也不敢多说,这时,银都市工商局的法规处处长许益民,来到讨论现场,吴康城副处长向他求救。
许益民处长说:“上级有规定的,一个当事人要立一个案的。”
罗良说:“不是这样的,为了讲究效率,公安系统几十个当事人因为同一件事,都可以立一个案件调查的。”
这时,讨论现场又来了银都市工商局法规处的张长旺副处长,许益民问张长旺副处长,张长旺仙仙地笑笑说:“上级是有规定的,一个当事人要立一个案的。”
罗良无语,罗良是经过法律系统学习的,罗良是按照法律教科书上说的,肯定是对的,吴康城副处长从事经检多年,不能说不懂案件,但可能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许益民处长是退伍兵出生,是个土工商,是根本不会懂得的,至于,张长旺副处长虽然是基层工商出生,但应该是进行过系统学习的,是懂的,他是为了处长的面子,在说假话。
果不其然,之后,罗良在办公室过道上,碰上张长旺副处长,罗良面无表情地笑笑,张长旺副处长马上说:“你说的是对的,但在那种场合,我只能那样说。”罗良看看对方,更是无话可说。
最后,罗良整理案件材料,作出案件终结,再报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法规处、市局案审委员会审核、审批,银都市工商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罗良制作《银都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两位当事人,两位当事人放弃了听证权利。
罗良再制作《银都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银都市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对章大海处以没收销毁标“tumo”商标的空气启动器100只,罚款3万元,对青云市柳枝镇xx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处以没收销毁标“tumo”商标的空气启动器200只,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