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见过大师(第1/2页)  环球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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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时间里陈晓王大壮被留在庄园内,每日体会这些日子所得到的拳法感受。一开始只有陈晓王大壮二人在练功房里锻炼,逐渐庄园内的保镖们也加入了两人的队伍。保镖们拳脚功夫都不弱,但在两人手上基本很难撑上几招。乔治也在一行人之中,这货刚开始不好意思加入其中,在练功房角落打沙袋却死死盯着众人,后来在其他保镖的生拉硬拽之下才过来,接着便与众人打得惹火朝天。这群保镖生活相对枯燥,其实人都挺不错,拳脚功夫不是他们重点研习方向,枪械武器才是他们老本行,如果给他们一把枪,陈晓王大壮绝对马上怂,毕竟现代社会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三天后琼斯将两人泰国户籍送到了两人手里,让人不得不感慨这种事上黑社会办事效率竟比衙门高。然后琼斯派人将两人送到机场,还告诉两人落地之后自然会有人送两人去见大师。

    陈晓王大壮去的并不是同一个地方,陈晓去清迈而王大壮去的地方相对远一点。

    陈晓将要登机的时候,王大壮拉着陈晓含情脉脉的说道:“哥,你去吧!好好的,我也会好好的!”

    “去你大爷!”陈晓一脚踢开这孙子转身就跑,太肉麻了!虽然泰国不反对同性之间超友谊,但陈晓会觉得恶心!

    清迈,一个安静的小城市。如果将曼谷比喻成为早上点的菜市场繁华热闹又带着拥挤,那么清迈就是夜幕下的林荫小道。空气在呼吸之间透露着清晰淡雅,曼谷c芭提雅相较于清迈空气太过于浑浊,曼谷c芭提雅就像入世的花花公子不拘小节,清迈就会像完美的初恋情人一般甜美,似乎一个沉重的呼吸就会打破它的美好。

    谈到清迈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邓丽君。

    陈父陈母特别喜欢邓丽君的歌,她的歌影响了一代人,《小城故事》c《甜蜜蜜》太多太多现在都还脍炙人口的歌,邓丽君的歌听着会不自觉的产生恋爱的感觉,仿佛听见她的声音就能爱上她的人!

    陈晓记得他还很小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还在农村,如果东村的新郎翻山越岭去迎接西村新娘,迎亲当天一行人挑着猪肉c碗c盆等各种彩礼带着新娘回家,一路上当然少不了唢呐c敲鼓手吹吹打打闹闹,当唢呐c敲鼓手累了停下来的时候,他们就会用那时候特别高端的录音机放磁带,磁带里永远都会有邓丽君的歌。邓丽君的歌伴随了陈晓的童年,也贯穿了父辈人的爱情经历,也是一代人共同的记忆。

    可惜这样一位红尘中亭亭玉立如荷花般存在的女子,一生中自己却没有得到一份真挚的感情。她带给了世人美丽,却将忧伤留意了自己,相信在弥留之际她是遗憾的

    清迈是邓丽君在这个世界上最后停留的地方,在她历经人间繁华之后,选择在这里落幕整个人生。

    清迈,是人心可以躲藏和休息的地方。

    来接陈晓的是伊万,那位常年混迹在各个地下拳场的拳手中介。他本就是一个话不多的人,在将陈晓带到地方交代给大师之后就直接走了。

    大师叫吉迪萨是一个六十几岁的‘壮年男子’,和尚打扮牛眼倒八字眉,面相凶神恶煞。上身一半披着僧袍一露在外,裸露在外的胸肌壮硕得让女人汗颜,腹肌更是棱角分明。

    大师全身布满了鬼怪纹身和大大小小的伤疤,如果不是吉迪萨身上的僧袍提醒大师是出家人,陈晓一定会认为见到了传说中黑社会带头大哥。

    大师脸上的沟壑倒是他对岁月的见证,如果不是雪白的眉毛和山羊胡提醒年龄,陈晓会自觉认为这虎背熊腰的汉子只是长得着急了点。

    吉迪萨大师只会泰语,所以他找来了会中文的徒弟素坤。素坤是一个皮肤黝黑的青年人,泰国人特有的淳朴腼腆,眼睛不似吉迪萨大师那么神光内敛,素坤的眼睛在陈晓看来就像两只发光的电筒般有神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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