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25 章(第1/4页)  靖康稗史笺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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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诏云:“□□□□□□□□□□□□□□□□□□□□□□□□□□□□□□□□□□□□□□□□□□□□□□□□□□□□□□□□□□□□□□本月二十三日、二十六日各举男子一人。眷念产孕之劳,宜酬衽席之费,可各赐白金十锭。赵□、赵□让美不居,推恩锡类,可并赐时衣各两袭。庶念新恩,益捐躯以图报;用加奖谕,尚续进其所私。敕到赵□,驰谕赵□□□□□□□□□□□□□□□□□□□□□□□□□□□□□□□□”

    谢表:“臣□言,伏奉敕谕,并赐时衣各两袭,随表上贺称谢者。伏以尧仁泽物,华祝多男;舜德及人,苍生衣被。臣托居宇下,久荷殊施。结茑萝于天家,自惭非分;采葑菲于寒族,受宠若惊。兹者纶下颁,衣裳载锡。省识天颜有喜,并呈嘉瑞于凤麟。剧思献曝矢忱,再贡登仙之鸡犬。惟臣去家万里,未达尺书,虽无恤乎顶踵,遑论其外。恨远离乎豢犬,未悉所私。此盖伏蒙皇帝陛下烛照无遗,海涵有量。乾坤覆载,恩莫报于涓埃;襁负偕来,心自邀夫鉴眷。临笺虔贺,望阙衔恩。”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九年“六月壬辰,赐昏德公、重昏侯时服各两袭。”此作“赠太上、康王”,疑“康王”乃“靖康”之误。

    ▲虏主征取留徙燕山、中京、韩州、咸州宋宫宗室fù女,并赎兵士浮掠为奴、未嫁典质为奴、不知情而嫁奴,建炎二年分赐诸王郎君、万户、大僚家为奴,凡得二十四岁以下fù女一百十四人入宫。

    △燕人麈曰:声色移情,英雄不免。天会三年,诸王子郎君俘契丹女乐,太宗不正魂饰。契丹后妃随海滨王献俘,太宗见锦绣繁华,怒令撕去,以赤体献庙。朝罢大宴,徇诸王子意,令侍酒。醒而悔之,悉以分赐,不录一人。自俘宋女入洗衣院,王子得乘其间,怂恿献俘,取三百人入院。兀术既败,怒取十人入宫。自此浣院日空,宫院日盛,土木脂粉,所费不赀。九年以后,日荒于色,不三年而崩。

    ▲五月二十二日,太上生子檀,郑昭媛出。

    △宋俘记:昏德“入国后,又生六子八女……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郑媚娘出。”

    ▲七月十八日,瀛国公薨。

    △宋俘记:“赵樾即瀛国公……九年四月十八日自戕于五国。”此作“七”月,异。

    ▲九月,景王生子成章。

    △宋俘记:“赵杞即景王……九年九月生成章于五国。”

    ▲十一月,虏迁咸州道中近支宗室仲恭、仲五百余人至上京。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九年“十一月己未,迁赵氏疏属于上京。”

    ▲十二月,信王次女生。

    △宋俘记:“赵榛即信王……榛天眷二年六月十九日殁五国,曾娶田氏,天会六年、九年、十年、十二年、天眷元年历生五女。”

    ▲绍兴二年 即金天会十年 六月,少帝生女,狄夫人出。

    △宋俘记:少帝“入国后生子二……女二,七年四月,十年六月生,皆狄玉辉出。”

    ▲二十四日,沂王、驸马刘文彦首告太上左右及信王谋叛,千户孛堇按打曷即习古国王接其词。七月,遣使诘问,太上遣莘王植、驸马宋邦光渡河往辨。坚请太上自往,又遣少帝及信王榛、驸马蔡、内侍王若冲往议,始许在行宫引问。沂王、刘文彦承诬。使者请太上处置,却之,使者宣命赐死。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十一年二月“戊子,赵诬告其父昏德公谋反,及其婿刘文彦伏诛。”按此处所记乃事发之时日,正史所载乃处理完毕之时日。

    ▲九月,信王三女生。

    △按参见本卷“十二月信王次女生”条所引宋俘记。

    ▲十月二十八日,昌国公薨。

    △宋俘记:“赵柄即昌国公……十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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