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2章猎鹿(第1/3页)  狼人日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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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念头有些心血来潮,楚城却不得不尽快付诸行动。

    就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的: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虽然楚城要做的和资本没什么联系,但事情一旦成功,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巨大到他只看到好处,却忽视,或不在乎了潜在的风险。

    鹿,可不像野兔那样好欺负,说不定谁是爸爸谁是儿子。

    有时候,两者之间的角色会互相转变。

    鹿蹄鹿角都是极佳的战斗武器,而且鹿如果一心逃跑,楚城还拿它没办法,因此想要猎杀一头鹿,很难很难。

    尽管再困难,楚城也相信人定胜天,一定能够想出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这一夜,楚城失眠了。

    脑海里不断想出各种办法,或强攻,或智取,再反复辩证办法是否可行性,无一例外地被否决了。

    实际上,不是楚城的办法不好,而是鹿不配合。

    总不至于拿着短刀跑到鹿的面前干架吧?

    如果真是这样,群鹿会教楚城如何做人,也会让他知道什么叫残忍。

    鹿的警惕性很高,而且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就算想制作陷阱也很难成功。

    翻来覆去了一夜,楚城也没能想到一个万全之策能确保一定会成功。

    一夜未眠,第二天楚城顶了一个黑眼圈,整个人身心疲惫。

    想不出来就先不想了,想要猎鹿也得先找到鹿不是,就算现在想好了,连鹿的影子都没有也是白搭。

    至于办法嘛,就在找鹿的途中一边找一边想。

    车到山前必有路,总会想到办法的!

    楚城这样安慰自己。

    这个营地住了许久,楚城也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

    将盐c烤好的兔肉和兔皮装到背包中,楚城手里拿着短刀,带上黑电一起出发了。

    路上,楚城边走边在想,如果自己是鹿,一般会去什么地方。

    身份转换,假设性原则,不得不说楚城很有想法。

    鹿和人一样,都离不开衣食住行。

    “衣”上面,鹿有脂肪和厚实的皮毛,完全可以扛住冬天的风雪。

    如此一来地当床天当被,走到哪就可以睡到哪,连带着“住”也省去了。

    至于“行”,全地形四驱动,百公里只需一把草,甩掉楚城只是一溜烟的功夫,这方面没有主意可打。

    最后只剩下“食”了,鹿也要吃喝。

    河边肯定是鹿必去的地方,但问题是河边的地形对鹿不利,对楚城也不利,让他没有可操作的空间。

    如果是吃的话,那就可以好好深入地思考一下了。

    鹿的食量极大,特别现在是冬天来临之际,鹿每天更需要大量进食储存脂肪,初步估计每天要吃十斤的草料。

    这还只是一头鹿一天的食量,如果是一群鹿,大地就像被割草机肆虐过一样,草皮都是光秃秃的。

    如此想来,肥美的草场因该是鹿群的最喜欢的地方。

    刚好附近有一片山坡,上面满是枯黄带着点绿的茅草。

    楚城这是打算学一回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啊!

    只要方法得当,什么都能钓。这次是把鱼换成了鹿,相对的饵也变成了草

    现在楚城坐拥这片草场,就等着鹿群送上门来了。

    有了梧桐树就能引来金凤凰,同样贪吃的鹿群怎么可能放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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