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且不论俞慕槐一家,对于金笙的出现会做出何种反应,金笙来到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接近10点。
君囡囡横了金笙一眼,极为傲娇的昂起了头。
女人嘛,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君囡囡对自己的容貌和身段有着绝对的自信,虽然今天早上她误会了金笙,但是她认为她已经跟金笙道过歉了,何况昨晚那件事情依旧是她吃亏了,毕竟她再次被金笙占了便宜,如今金笙理应心怀愧疚,对她殷勤倍至,立刻颠啊颠的跑到她面前才对。
然而,很可惜,她注定要再次失望了。
金笙看到君囡囡的样子,嘴角一抽,根本就没搭理她,倒是主动对已经起身的于莺莺笑着说道:
“于老师,早上好!”
于莺莺笑魇如花,极为温柔的对金笙略一颔首,很是乖巧的回道:“金老师,早上好呀!”
于莺莺的乖巧可人与君囡囡的傲娇无礼,形成了最为鲜明的对比,金笙顿觉神清气爽。
反观背对着金笙的君囡囡,俏脸微沉,气鼓鼓的说道:“太阳都晒屁股了,马上都中午了,早什么早!大清早的也不知道去哪儿鬼混去了!”
金笙翻了个白眼,也懒得理会君囡囡了,他算是整明白了,估计自己上辈子与君囡囡是冤家,所以这辈子俩人各自看彼此都顺眼,还是不招惹为妙。
于莺莺也是满头疑惑,她当真是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的闺蜜,一见到许乐就开始互掐。
金笙信手拿起桌上的茶杯,朝着饮水机走去,半道上又突然一个拐弯,走到于莺莺身前,微笑着问道:
“于老师,天气热,身体不能缺了水,渴不渴?我帮你接杯水吧?”
“谢谢金老师,不过,不用这么客气吧?”
“没关系,小事一桩。”说罢,金笙拿起于莺莺的茶杯,便去接水。
接完了,金笙又给于莺莺送过去。
于莺莺俏脸微红,心里头甜丝丝的。
自从那一日金笙在地铁上替她解围,打跑了流氓,于莺莺就一直没有忘记过金笙,紧接着又发现与金笙成了同事,每晚夜深人静之时,于莺莺总会自己偷偷的想着,或许,这就是老天赐给她的真命天子,这就是缘分呀。
或许,这也算是一见钟情吧?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金笙曾经英雄救美,而且由于许乐的身体从表面上看起来过于弱不经风,于莺莺一开始误会金笙是个胆小鬼,结果金笙突然出手,将那小流氓一招制服,这种强烈的反差,给了于莺莺太大的震撼。
既然如此,自古美人爱英雄,于莺莺就怎么可能不怦然心动呢?
反倒是君囡囡,看到金笙极为殷勤的给于莺莺端茶倒水,却对她视而不见,君囡囡心里头气极,恨不得一口把金笙给咬死!
“喂,这还有个大活人呢!你怎么不给我接水!?”君囡囡气鼓鼓的说道。
其实君囡囡的确长的极为漂亮,而且身材火辣,但她这个性子,的确不太招金笙喜欢,过于颐气指使。
金笙慢条斯理的坐定,喝了口水,翘起二郎腿,慢悠悠的说道:“你一个大活人,有手有脚的,想喝水自己去接啊,找我干什么?”
君囡囡闻言,险些吐血而亡。
以前,都不用她开口,围在她身边的男人,就会屁颠屁颠的去帮她端茶倒水,还眼巴巴的柔情似水瞅着她,等待她的“吩咐”。
如今可倒好,金笙对于莺莺殷勤倍至,对她置之不理也就罢了,现在她主动让金笙帮她倒水,金笙居然想都没想,就拒绝这等美差?
这简直就是是可忍孰(叔)不可忍,即使叔叔可以忍,婶婶也不能忍!
君囡囡直接起身,三两步杀到许乐身前,掐着腰,气急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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