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六章 协商失败(第3/4页)  家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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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吴礼见到温风丽的第一句话。

    “怎么了?他们不让步?”

    “连点余地都没有。对方态度强硬,看样子是早有准备打官司。”

    “打就打,还怕了他们不成。不管花多少钱都行。”

    “这不是钱的事,怕的是他们手里有不利于我们的证据,否则不会如此强硬。”

    “还能有什么,这是明摆着的事。买人家的孩子还有理了。”

    “这案子要尽早审理,我们不能长住这儿。”

    “这个你放心,法院有咱的人,让他们早开庭。”

    “你跟那个李云飞没有关系吧!”

    “我那儿认识他!我的熟人都在官场,与法律没有搭过边。你的意思是把他拉过来?”

    “晚了!既然他在古陵是名人,维护自己的羽毛比钱重要。有人为名,有人图利,各有取向。知道面对的是强敌,我们以后做事会更谨慎,准备更充分。”

    “全靠你了!虽然是小纠纷,对你这位大律师而言,如果赢了,也会锦上添花。”

    “受人之托,尽心办事,这是我的原则。名不名的不在这里。”吴礼说。

    嘴上这样说,心里有些怯意。

    吴礼没有料到碰上了李云龙这个有点名望的律师,也没有想到对方准备的如些充分。他提的所有问题对方像是早有准备一样,全部挡了回来。

    网络上出现一篇文章,题目叫《恩人变冤家其实很简单》。文章以《古陵日报》暑名文章《浅谈我国现行收养法的缺陷与完善》内容为引子,谈的是知恩图报和忘恩负义。

    文章首先引用了报上举的例子,直指这件事指向的是黄三姑案涉及的虎南县虎山窝村收养儿童的事。

    文章虽然没有明说两家已经结冤,却提出了朱家是买孩子的假设。从而对买孩子收养进行讨论。

    文章认为在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的前提下买儿童养育,是个社会普遍现象。虽然买孩子违法,可既然孩子被卖,收养人又能精心照料,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孩子生长环境要比儿童福利院得到更多的照顾。

    文章提出,即使亲生父母出现,也不应强行割断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亲情关系。养恩大于生恩,割裂这种多年形成的亲情是不道德的,有违社会伦理。

    文章的结论是亲生父母要求孩子与养父母断绝关系的恩人变冤家,这种恩仇转换不仅不公平,不道德,而且对社会稳定不利。

    这篇文章被转载到网络古陵论坛上,引起许多人跟贴。

    大部分人认为亲生父母不知恩图报,是反噬行为。有些知道内情的人还把朱家如何抢救婴儿,如何精心照料,如何供他上大学的事写了出来。朱家旺的同学更是义愤添膺,指名道姓骂他没有良心。

    有人把这件事告诉了温风丽,气得她要到法院提起诉讼,告发帖人。还提出这篇文章肯定是朱家找人写的。

    吴礼律师比较理智,他认为这件事根本没有告的理由。首先,文章引用的事例是主流媒体公开发表的,作者只是作了引申,不存在造假和造谣的问题。若要追究的话,《古陵日报》暑名文章《浅谈我国现行收养法的缺陷与完善》的作者才是始作蛹者。至于论坛的问题,只能要求该论坛删除相关评论,无法追究发布者的责任。现在是网络时代,从言论自由的角度,除非网上言论造成了实质伤害,否则会越重视影响越大。

    温仁举坐不住了,他责备女儿没事儿找事,不应提出这些无理要求,搞得里外不是人。

    由于早有准备,吴礼代表向家很快向虎南县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同时提交了相关材料,包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两天后,虎南县法院决定受理此案,向被告朱孝先寄送了起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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