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章 父亲(下)(第1/3页)  荣耀法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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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瑞昂浑身的汗毛都在渗出汗液,但身上还是一阵阵发冷。

    任谁被一群传说中的亡灵怪物围住都会心惊胆战。

    他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是连自己都提不起一丁点的战意,更何况那些贵族私兵。他们手中的剑此时和烧火棍并没有什么分别。

    不过还好,领主大人的计划已经成功,此时他正骑着猪嗒嗒嗒的向这边奔来。不过来不及了啊,就算他能侥幸得活,其他人也

    麻雅被大家保护在最里面,她目不转睛的看着远处骑猪而来的男子,声若奔雷,她的眼中只有一片信任。没有人能算无遗策,而他几乎是利用了任何一点的优势和能力,配合墨子完成了击杀。武技c勇气c智商三者皆在,她毫不吝啬自己的欣赏。

    不过骑猪这种不伦不类的骑士也是头一遭见到,而且这嗒嗒嗒的密集声响好像身后也有!

    就在麻雅回头的瞬间,灌木林就像是一个个被打碎的相框,一名名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冲锋而来。

    那些骑士穿的都是些老旧的皮甲,只有偶尔几个人身上有胸甲遮覆。

    为首的骑士头戴一个蛮族的牛角盔,他没有用骑枪而是手持一柄骑士长剑,麻雅看到长剑的剑柄处刻有郁金香的徽记。

    这些佣兵是克雷修斯公国的公爵近卫骑士?麻雅在两国交流比武的时候曾被一个年轻人缠住,因他凭这柄剑向麻雅炫耀了自己公爵近卫骑士的身份,才得以让麻雅记住这一柄剑所代表的意义。

    不过,蛮族的牛角盔和胯下杂毛的马是怎么回事!克雷修斯的公爵近卫不是以骑兵著称的么

    冲来的骑士们看似杂乱无章,动作却人马合一浑然一体,他们甚至没有手势与口号的交流,也没有任何呼喝声发出,当先的骑士虽然穿的不伦不类,但是力道颇大,一剑平过,三四具骨头架子便飞散开来,活像一场骨雨。

    其余的骑士紧随而上,直接凿穿了亡灵们的包围圈。他们也不停马,在距离人群极近的地方拨转马头向两翼飞猎,亡灵们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层层而倒,就算是黑铁阶的亡灵在如此威势之下也难逃散架的命运。

    最后他们在领头骑士的身后汇合,原本的包围圈只剩下一堆骨渣和尸块。

    “臭小子!我不是让你去卡罗特的么?”

    当浩克看见这个蹩脚的造型时,就知道是他那个便宜老爹来救场了。他身后的看起来像是杂牌军的一共二十余人,皆是跟着老罗伯特爵士从战场上摸爬滚打活下来的老家伙,论技巧和战斗力,这一票骑兵与拿渡郡的常驻兵团——克雷修斯第十一骑兵团要厉害的多,当然,是在等量的情况下。

    “呃,”浩克停下了猪,顺势一翻便稳稳站到了地上。他其实对这个便宜老爹很纠结,本来这家伙答应决斗的事情很是气愤,自己的儿子都要加害!后来仔细想想反倒是他想多了,贵族之间的决斗分个胜负,你死我活的事情还是很少的,何况还有公爵特使在场。而且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确实不太争气,冒险第一天就如此危险的世界要是没有实力,家族必定难以长久存在,所以封地由更优秀的长姐继承也是情有可原。

    最关键的一点,没有一个老子对自己没有继承权的孩子还如此上心的找了片封地,虽然只是最低阶的贵族,但是好歹也是衣食无忧。看看那个还在悄悄擦汗的泰瑞昂就知道,这个便宜老爹对他还算不错。

    老罗伯特虽然语气严厉,但是心中是稍显慰怀的,没想到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好像干掉了一个亡灵法师学徒!而且他刚刚翻身下马额是下猪的动作也一气呵成,对力量的掌控也熟练许多。这样他就放心了,以后这小家伙应该有能力照顾好自己了。

    不过他身后的随从就是另一种态度了。浩克听清了身后那些骑手们的窃窃私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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