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露了出来,白皙的双颊微微有点肉感,一双凤眼骨碌碌的转动着,琼鼻挺翘,粉色的唇瓣微张,尤其是她的身材,纤秾合度,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青春少女该有的朝气,浑然不似以前那般痴傻。
王兰怔了怔,恍惚以为是故人站在了面前,不由得叹了口气,下意识的感慨,“惜惜长的随她妈,可惜了……”
若是脑子也随她妈,何至于留在这里?说不定能考上大学,光耀简家门楣。
可惜,是个傻子。
知道自己就要被送去冲喜,简惜惜有些懵。
直到坐在床沿,看着破旧掉漆的床头柜上放着的红盖头,她才醒过神来。
既然是冲喜,说明那林家的独子也就吊着一口气了,肯定没办法洞房,而她傻名在外,再多个寡妇的名头似乎也没啥?
等那林家独子两脚一蹬,她就离开这地方,去申城,以她的设计才能、动手能力、领先40年的敏锐时尚触觉,想要重建她的顶秀服饰工作室应该不是难事。
简惜惜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无所依靠惯了,独自闯荡对于她来讲早已是稀松平常,完全不叫个事儿。
简父简卫华是个闷葫芦,在钢厂上班,平时话极少,只知道闷头做事。
对于冲喜这件事,他一开始并不同意,后来姜雪梅劝他,姑娘大了总要嫁人,如果简惜惜是个正常的姑娘,自然不愁嫁,但她是个傻子,哪个正经人家愿意要?虽然嫁到林家是冲喜,但林家是书香世家,都是文化人,就算林彦绅将来去了,以林家的家风和信誉,也必会给惜惜一口饭吃,不会饿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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