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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头人心又复杂,生个女儿,不晓得有多少心要操。
传宗接代这种事,他反倒不是很看重,一户人下放到农村的人家,过得苦日子,从来都没想过传宗接代这种事,就想着啥时候苦难能结束。
白薇薇真当他是重男轻女呢,眉心不可自抑的皱了一下。
她哪怕生了女儿,也要照顾得很好,也不会为了生儿子而去生孩子。
要是高峰仪不喜欢孩子,她就跟他离婚,说离婚就离婚,连她生的孩子都不爱,那还有啥夫妻情分可言。
又不是改嫁带来的拖油瓶,明明就是他自己的孩子,凭啥不喜欢。
至于婆婆啥的,她更加不会理会,别说她相信婆婆文秀不会,就算是来个盼孙子盼得眼睛绿的婆婆,她也不会去理会。
孩子是自己怀的,自己抚养,又不求她啥,也不需要她给提供啥物质条件,她凭啥有不满意的。
女人该硬气的时候就得硬气,不然就会沦为生育工具。
高峰仪要是晓得白薇薇此时此刻的心理活动,只怕又要头疼了,女人总是想的真多,心事好麻烦,其实她们都太傻了,太复杂了。
放眼天底下,世间夫妻,归根结底不过一句话,喜欢就成了。
不喜欢了,厌烦了,啥毛病都是毛病,连鞋子没有放好,就能是嫌弃的理由。
然而喜欢的时候,哪怕犯了天大的错,都可以原谅,就像新婚当天,她赐予他的奇耻大辱,只不过哭一哭,撒个娇,在他下巴上亲了一下,他就气不起来了。
没法子,谁让他喜欢她那个矫情样子。
对于我们爱的人,宽容往往显得比较容易。
这一晚,白薇薇花了一个多小时来织毛衣,高峰仪真的就等了一个多小时来陪她,一则怕她无聊,二则怕她着凉了受了寒气。
白薇薇收了毛线团和针,搓了搓冻得麻木的手,“齐活了,给儿子穿上。”
那是只公兔子,高峰仪特地挑出来最健壮的一只。
男人当然不会喜欢母兔子,仔细辨认了半天,比较了半天才拿出来的一个。
今天喝了会儿母兔子的奶,晚上那一大锅米汤冷下来,给它喂了点儿。
人的食物不能随便给动物喂,会死的。
这只兔子一看就生命力强,不那么容易死,所以男人才把它单独挑出来,喂点米汤,可以把命给吊着。
等白薇薇离开县城,管它是死是活,不过就是个兔子罢了。
他哪里知道,白薇薇这么喜欢这只兔子,还给它打毛衣,这要是以后死了,不得伤心死。
小毛衣套在兔子身上,小家伙还挣扎了下,不过刚刚出生没多久,腿儿不像成年兔子那么强健有力。
“真可爱,妈妈抱抱你。”
高峰仪给它把毛衣穿好,白薇薇就把兔子给搂过去,女人果然翻了个身,抱着兔子就不理他了。
高峰仪暗自眯了咪眼,很不悦,但他不动声色的等待着。
过了一会儿,白薇薇睡着了,他轻手轻脚的把兔子从她怀里给取出来,用箱子里一件不要的军大衣裹了个团放在桌上,把小兔子放进去。
再回到床上,搂着女人,美美的入睡了。
哪儿有人抱着兔子在床上睡觉的,她就是爱出些鬼花样儿。
白薇薇醒过来没看到怀里的兔子,还以为它跑掉了,一脚踹到男人背上:“高峰仪,你儿子不见了,快起来去找找。”
高峰仪其实早就醒了,不过今天没啥事,他就想陪着她睡着,看她刚醒过来是啥样。
一看她粗暴的踹自己,还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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