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古代人都要买好布料然后找人订做,如果是穷人就自己纺线或者买点布自己做衣服,这个传统直到七八十年代还盛行。
从沈风屋子出来的时候,两人商量了一下,从升州城内的布庄找起,那个凶手偏爱穿红色衣服的女子,那一定会从布庄里面购置红色的布料,有了这个检索条件,目标人群范围就大大降低了。
两人走遍了升州城大大小小的布庄,依旧没有丝毫收获,直到正午,两人才找了一间酒楼填饱肚子。
“这酒楼一定很贵吧,我们另外找一间便宜的”沈风看到这间酒楼档次颇高,心中不免打了退堂鼓,他手里的银两已经不多了,要是在里面吃一顿,才个月又要开始挨饿了。
“小气鬼,这次本小姐请你”唐大小姐白了他几眼说道。
听了这话,沈风顿时觉得她犹如仙女下凡,急忙报以感激淋涕的眼神,嘿嘿笑道:“多谢大小姐,大小姐果然是体恤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深知民间疾苦”
唐大小姐脸蛋一红,催促道:“好了好了,快点进去吧”
两人点了三荤一素一汤,这下馆子的味道果然不一样,沈风吃得十分起劲,简直是越吃越饿,吃饱喝足后,正当结账时,唐大小姐却突然满脸通红,扭扭捏捏地说不出话来。
沈风见状问道:“大小姐怎么了,是不是吃坏肚子,没事,我们告他去,让他们赔偿”
“你才吃坏肚子”唐大小姐哼了一声,吞吞吐吐道:“我——我——”
沈风奇怪道:“你到底怎么了,大小姐有话就说,你都请我吃饭了,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唐大小姐一手叉着纤腰手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是个男子汉!”又转而有恃无恐地说道:“我今天出门忘记带银两了,这顿你请,下次我一定还你”
靠,你不是出门忘记带银两,而是出门忘记带心肺,不然怎么那么没心没肺!
沈风一时间无法接受从蹭饭到请客的巨大落差,静默了许久,然后吐出一口遇人不淑的浊气,最后还是交出一锭银子,还好那晚在何家还有留了一锭银子,否则自己下个月真的要挨饿了。
天色渐晚,调查的事情暂时没有眉目,忙了一天,两人也有点疲惫,中途经过唐家的时候唐大小姐就回去了,剩下沈风一个走在回家的小路上。
这条小路比较偏僻,这时候路上空无一人,终于送回了难缠的唐大小姐,沈风深深的觉得,伺候唐大小姐比伺候慈禧太后还麻烦,虽然沈风不认识那位太后,自从遇到唐大小姐后,沈风有一种被世界抛弃的挫折感,正当沈风叹息自己命运多舛的时候,一个黑影拿着一把明晃晃的的匕首,悄悄的逼近他!
夜黑风高,杀人夜!
10米
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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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米
1米
月光下,沈风的影子被越拉越长,正巧眼角瞥到旁边一个被拉长的影子正在慢慢接近自己的影子,还没来得及多想,就看到那道黑影举起一把利刃。
沈风顿时浑身阴凉,下意识往前跑,而黑影举起匕首落下却扑空后。
第一次失手后,黑影又举起匕首追着沈风,在月光下犹如一个黑暗世界的勾魂使,让人觉得阴森可怕。
沈风匆匆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一个黑影举着匕首追杀自己,头皮猛地一阵发麻,第一次觉得唐大小姐并不是最可怕的人。
但幸好沈风年轻力壮,长期保持运动,渐渐拉开了和后面那个追杀者的距离,那个黑影见他已经跑远,也知道今晚不宜再追杀他,急忙拐了另一个方向,消失在街道中。
逃回家后的沈风,还是惊魂不定,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追杀他,来到这个时代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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