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真的前途无量了。
听了手下的话,才造就了今天这个防守严密的小山村。至于严队长,他手下人少qiāng也少,林必清感觉委他连长就算是高抬他了。不过到底是受到正规训练,让他当兵总可以用军令管着他。
林必清想起来自己在城管大队办公楼里的战斗,依然还有一股热血沸腾的感觉。而且他也有一种感觉,感觉自己是那种天生的战士。越是战斗,就越加勇敢。
不过现在,吃饱了饭的他爱惜的端详着手里的沙漠之鹰,看着多少有些磨损了的qiāng上的金色涂层的50沙漠之鹰,他感觉有点心痛。如果不是当时离城太近,不是当时怕丧尸追上来,恐怕他也不会把他的“藏品”拉在那儿。
“妈的,不知道便宜了哪个小混蛋!要是落在我的手里……”
想着自己的沙漠之鹰的同时,他的眼角撇到了身边的那个女人。林必清感觉的到,她内心之中的悲哀。
“哼,强颜欢笑,装出来给谁看哪!我该把那个姓水的……”
姓水的,林必清不像郭震北那样一窍不能,听到这个不多的姓,他就想到远在西安的那个高层人士。倘若是以前的话,就算是胆上生毛,他也不会去与那些高层做对。
可现在,现在是生化末世。国家都不在了,曾经的高层自然也就不算什么,就好像钱一样,在这个时候什么用都没有。
这让林必清稍稍有些危机感,因为他曾经是个有钱人。虽然那些钱见不得光,但他的钱让那些小老百姓一辈子累死都挣不着。甚至在等候老严与季伟文,来告诉他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那短短的时间,他说了这样一句话。
“雄关漫漫浑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林必清并不知道,他用这句词,会让人笑掉大牙。不过他不太乎,他是成功者,他是有钱人,他也是有权人,今天他的权更大。因此他并不在乎,他用了一句词,就用错了两个字。
倘若林必清听见别人的嘲笑,他反而会嘲笑那些嘲笑他的人。
“懂屁,没文化怎么了,今天的中国需要文化吗?反正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文化没文化,有关系吗?”
是啊,这是一个缺乏指导的,市场经济必然的乱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哪一部分呢?仅仅是小商小贩吗?
不,这样表述本身就是一种愚昧!
先富起来的,应该是高科技工业与高科技农业,而后才是商业,这应该是最初就确立的指导xìng原则。
因为工、农业科技水平的落后,才是真正的落后!这无关有多少财富的问题,就好像满清一样,够富了!可惜落后的农业与工业,导致了国联军进北京,把中国满清政府搜刮、积累了300年的财富在随后一扫而光。
别不服气,这是历史!
正在林必清的思想,使他自己慢慢高兴起来的时候,门外进来两个人。与所有其他人一样,进来之前武器都放在外面。这是林必清的规矩,因为现在身处生化末世,自然是强者为尊该让我,英雄只此敢争先。
“林大队长!”
无论是过去刑警队的队长,还是过去经济警察科的科长,对于林必清都是熟悉的。同样也知道他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因此来到这儿,一点也不敢摆过去的谱。反而一起向林必清行了个军礼,林必清则非常老套的抱了抱拳。
听到两人称呼他的,依然是过去的招牌老字号城管大队的大队长,抱拳的林必清也用就用两人过去的老称呼。
“客气、客气,严队长,季科长,请坐,快请坐!”
季伟文的眼睛,在屋里打量了一圈。他注意到了那个漂亮女人,而且他认出了那是谁。探寻的目光扫向老严,对方立即就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借着喝茶的时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