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局的一些高层。
苏进熟悉地跟他们打着招呼,每个人对他都是既尊敬又亲近,那种感情明显都发自内心、极为诚挚。
这种感觉甚至感染了段程,让他开始以全新的目光审视苏进这个人。
来文交会之前,他对苏进的了解仅限一些皮毛,来了之后,跟他的距离又嫌太近了一点。
他一直以为自己对这个年轻人有足够高的评价了,现在看起来,他以前的评价全部都是建立在“年轻人”这个标准上的。
苏进的实力以及成就,已经远远无法用他的年龄来进行界定了!
接下来几天,苏进的主要活动地点都在后馆的演讲大厅里。
这次文交会,除了国内的专家学者以及文物修复师以外,还请来了很多国外文物保护方面的专家。
其中主要的议题就是“文物保护法”,它最终的成品,通过正规的流程审议,将成为国家文物局成立之后第一条正式的政策法规,从此通行全国,作为所有文物发掘、保护、修复、研究的通行法令。
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议题,所以文物局借着文交会这个机会,尽可能地邀请了更多的人,想要进行更广泛的讨论,得出更完善的结论。
对此,苏进也非常关注。
会议正式开始之前,他跟文物局的一些专家一起,共同拟定过一个文物保护法大致的框架。
这只是一个暂定的框架,以苏进的思想为主,是他在上个世界和这个世界中一些理念的共同结合体。
这个框架从一开始就作为官方的意见,发到了每个与会者的手里。
一方面,与会者可以借着这样一个场合,公开发表自己的论文以及意见;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对这个框架进行任何的质疑、拷问,或者细节上的填充。
在苏进上个世界里,中国文物修复历史上,有自己传承下来的一套规则。
但就像很多其他传统文化一样,这些规则基本不成体系,还有很多自相矛盾、悬而未决的东西。
而在国际上,1933年8月,国际建筑协会在雅典会议上制定了一份有关城市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正式名称叫“城市规划大纲”,后来通称雅典宪章。
雅典宪章第一次规定了有关古迹保护以及修复方面的一些基本原则,促进了相关古迹文物建筑等方面的发展。
1964年5月,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在威尼斯召开,正式通过了《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通称威尼斯宪章。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日本奈良再一次达成了《奈良宣言》。
自此,国际上有关历史古迹以文物保护修复方面的规则基本上建立了起来,大部分国家相关工作都以威尼斯宪章以及奈良宣言为原则,进行衍生,照此完成。
这是在苏进上个世界发生过的事情,然而这个世界则全然不同。
苏进刚到这个世界不久,就专门调查过相关的事情。结果发现,雅典宪章的确照常颁布,然而威尼斯宪章以及奈良宣言,都不曾存在过。
雅典宪章主要关注的是城市概念以及规划方面的事情,对于古迹建筑只是概括提到,并不完整。
因此,现在在国外,这方面的具体规则也是很模糊的,完全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苏进发现这件事情的时候,惊讶之余,有些忧心又有些高兴。
每个国家的文物保护及修复都有其特殊性,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国,并没有直接参与威尼斯宪章的讨论与制定。
它在1986年才被介绍到中国,作为一个全新的思潮强力介入。它在制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中国文物以及历史古迹的特殊性,当初的翻译者也没有顾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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