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四章 都是作死的(第1/2页)  重生之侯门邪妃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秦绾松手,舌尖一转,舔去唇边的一抹血渍,红艳艳的舌尖转动,

    “嘶——”李暄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回咬得更狠,上回那一口三天才掉了血痂,这次起码五天?

    秦绾想了想,踮起脚尖,凑过去在他嘴唇上用力咬了一口。

    “那也怪我?”李暄更委屈了,很无辜地看着她。

    “那怎么不扑别人去!”秦绾不满。

    “不关我的事,是蜂蝶自己扑上来的,我没有招惹。”李暄很无辜,只是他被秦绾捏着脸,说话的声音难免有些走音,听起来有些滑稽。

    秦绾松开马缰,伸出双手,捧着李暄的脸颊仔细看看,嘀咕道:“长得也没很倾国倾城,怎么就这么会招蜂引蝶的?”

    “怎么?”李暄一怔,不过人却微微一倾,凑了过去。

    秦大小姐不高兴了,想了想,转过身,勾了勾手指。

    秦绾无言,这是我的未婚夫好吗?你究竟是哪来的底气觉得我碍事的?

    安绯瑶脸上的笑容僵了僵,又狠狠地瞪了秦绾一眼,仿佛是嫌她碍事一般。

    “郡主是一个人,不过本王可不是,告辞。”李暄淡淡地说道。

    秦绾就差点没笑起来,还真就来了个巧遇,只是,这也太假了点吧?谁家出来打猎还顾着妆扮的,明显的醉翁之意不在酒,而且,就算要假装巧遇,也装得像样一点嘛,安小姐你连弓箭都不带,是打算用你手里那根鞭子抽打猎物吗?何况,你无视我也无视得太彻底了吧?

    “王爷也是想先去打猎吗?正好我也是一个人,不如一起?”安绯瑶一脸娇羞道。

    只可惜,秦大小姐只是一身便衣,倚靠在马边的疏懒模样,就像是宝剑和娇花的区别,更衬得安绯瑶这身明显是精心打扮过的妆容更显得可笑。

    李暄转过头,微微皱眉。只见面前的安绯瑶一身大红色骑马装,头发扎成一束,高高地挽了起来,脚下一双火红的小皮靴,一手牵着匹枣红色的温顺小马,一手还拿着根金吞口的皮鞭,看起来倒有了几分英姿飒爽的味道,当然那是在没有比较的时候。

    “啊,这不是宁王殿下吗?真巧。”猛然间,前面传来一个充满惊喜的声音。

    不爱么,显然是不可能的。不过,这人显然就是想听她说出来,才不要让他如愿呢!

    “嗯”秦绾眼珠子转了转,暗自磨牙。

    “你不爱吗?”李暄忽的凑过去,明明脸上的表情很正经,秦绾却偏偏从中看出了一丝委屈来。

    “自恋。”秦绾一声轻哼。

    “对。”李暄深有同感地点点头,“紫曦的所有感情只要用来爱我就可以了。”

    “亦晨,恨一个人也是很耗精力的事,一个渣男而已,不值得占用我那么多感情。”秦绾淡然道,“他只是一件必须要完成的事罢了。”

    她的属下,她亲如姐妹的侍女,一笔笔的血债,难道她都不恨的吗?

    “不恨,为什么还要执着?”李暄不解。

    “没事,我早就不在意了。”秦绾笑得坦然,眼中不见一丝伤痛,“我都不爱他了,当然也不恨。”

    李暄伸手过去,抓住了她的手。

    “我知道。”秦绾轻轻一笑,牵着白云转身往安谨言和秦珠相反的方向走去,一边道,“李钰和江涟漪也是在秋猎上开始来往的吧?所以他一次都没有带我来过,哪怕我说可以扮作侍女跟着一起来。”

    想着,李暄又看了秦绾一眼,欲言又止。

    说实话,秋猎也算是一场年轻男女的相亲大会了,毕竟不是在城里,总有各种巧遇的机会的,只要不出格,也没人会多说什么,每年的秋猎后开始商议婚事的人家也都不少。所以,家里有未婚的子女的,只要还算得宠,都有机会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