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八章被人捷足先登了(第2/3页)  彼此有余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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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抛弃了。

    “喂!等等我俩啊,你们女生真是奇怪,那傻妞是这样,你也是这样。”方旭从后面追了上来说着,“我和云霄刚才确实是在质疑此事,但我们质疑的是事,不是人,大小姐你搞清楚行不行,怎么都喜欢转身就走,搞得我好像被人甩了一般。”

    九诗嘴角上扬,略带丝尴尬的问道:“什么叫被人甩了?”

    “这个嘛”方旭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该不该拿瞎话来糊弄九诗,毕竟刚刚才出了误会的。

    “就是一队恋人,女的不要男的了,把他一脚踢开。”云霄唯恐天下不乱的解释道。

    九诗闻言,一下子脸红起来,整个人似乎染上了胭脂色,又羞又怒的道:“臭不要脸。”这句话是她跟方旭学来的,不知道怎么就脱口而出。

    “哎哎哎!怎么就不要脸了,小爷我这是比喻,比喻懂吗?两个文盲,还有云霄你这个见色忘友的家伙,老子要跟你决一死战。”方旭叫嚣道。

    云霄看着方旭嘴里嚷嚷着要决一死战,脚下不动弹的家伙,无奈的吐口气,道:“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和你交了朋友,老子深以你为耻。”

    方旭倒还来劲了,道:“哟!你这家伙,都会反驳了,总算是熏陶出来了,哈哈”

    没有夕阳拉长身影,没有昏黄的阳光给予人温热三人远远的离去,接下来或许是狂风暴雨,不过没人退缩。

    多年后,方旭这样回想道:人生就是不断的选择,不断的抛弃另多个个选择,正如弗罗斯特说的样——黄色的树林里,而我无法同时涉足,我选择了人际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身的道路。

    九诗和云霄听着方旭胡扯,却不搭话,他们都这样习惯了方旭吵吵嚷嚷,如果有一天这家伙不嚷嚷,自己反倒是不适应。当某件事变成习惯之后,那就不是某件事了。

    三人从进到秘境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天了,而从外围区域赶到中央宫殿区域,按照三人的脚程,约莫需要一个周左右。

    本来三人还打算一路搜寻进去,现在却不得不加快速度,毕竟,自己前面有个先一步的人,不管猜测准不准,三人都不打算冒风险,只要能在中央区域有所得,相信什么损失都能补回来。

    方旭三人小心翼翼的行走在森林中,看他们行走的路线,时左时右,有时还会退后几十丈,才有换个方向继续往前走,端是怪异无比。

    眼看着这种速度,三人心里发急,却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不过在看到一些人的尸骨后,三人这种发急的感觉不由变得庆幸。幸好自己一行人有神力探测,不然一头撞到妖兽怀里都不知道。

    对于这里面的妖兽的恐怖,三人都深有体会,这些妖兽比妖兽森林里的妖兽还要恐怖,听人说这是因为此处空间是万年前就有的,这些妖兽多多少少有了分蛮荒气息,所以格外的难对付。

    一连几天的赶路,三人终于是出了森林,庆幸之余,又有些可惜途中遇到灵药,三人为避免麻烦,即使眼馋也没有动手采药,绕是如此,一路走来还是险之又险。

    方旭回头看着身后的森林,呼着气道:“终于穿过这鸟地方了,一路畏畏缩缩,搞得我们好像做贼一样,小爷有一天修炼有成,一定要把什么乱七八糟的森林轰平。”

    “等你超过我再说吧!”九诗笑着的回了一句,不等方旭说其他,又道:“我们如今已是穿过森林,要到中央区域,现在有三条路,我把三条路的优劣跟你俩说说,我们一起商量一下,看看走哪条路比较好。”

    “这三条路正前方这条最短,用时最短不过此路最是难走。左边这条略长,路途平坦,只是需要穿过一片沙漠,那里干旱炎热之极,里面还有一种成群的黑铁蚁,会吞噬其他生物。右边这一条路因为避开了沼泽和沙漠的关系,因此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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