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少年霍星(第1/2页)  这个佣兵不好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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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头村地处偏远,大陆最精细的地图上,也找不到它的位置。石头村在深山老林之中,村中建筑多以青石搭建,村民以青石为原材料,制成了生活所需的一切,吃饭用的碗,洗脸用的盆,睡觉用的枕,防身用的刀,都是石制的。

    大陆生存条件恶劣,也造就了村民顽强坚韧的性格。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村民以狩猎为生,人人都是优秀的猎手,训练最忠诚的野狗作为伙伴,彪悍的体格可以挥得动最沉的石刀,灵活的双手能够布置最难防的陷阱,山中野兔,野猪,野狐,甚至皮厚力大的棕熊,都不是猎人们的对手。所以,石头村虽然过的辛苦,但还能够自给自足。

    离石头村最近的城镇,叫闪金镇,因为发现金矿而得名。村民经常拿猎物到闪金镇上换取盐c布等生活必需品。闪金镇距离石头村只有二十几里的距离,但那是直线距离,真正走起来,从石头村出发,要穿过仅能一人行走的崎岖山路,行过水流湍急多变的蜿蜒水道,走上一段迷宫般的隧道,再行个十几里路,才能踏上闪金镇的主路。最强悍的村民,走这条路,也得用上一天的时间。村民淳朴,自知与镇上奸商打交道,少不得吃亏,便与闪金镇上最大的酒楼——英雄酒楼,达成协议,所有猎物尽数交给酒楼处理。

    这次出来闪金镇,除了经验丰富的马叔,年轻力壮的石守川,还有一个少年。少年脸上带着顽皮,眼睛里满是野性,终日里漫山遍野的跑,练就了一身坚实的肌肉,穿的黑衣,更是村里妙手裁缝马婶亲自动手所做,保暖又贴身,又不臃肿。

    少年叫霍星,生于雪花漫天飞舞的冬季,据说那天是全年最冷的一天。因为营养不良导致发育不足,他比其他新生儿更加瘦小,母亲含泪看着他,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死于难产。父亲独自一人含辛茹苦把他抚养到一岁,在一次进山狩猎时,为救同行村民,和一只狂化的黑熊同归于尽,他就成了孤儿,由老村长养育成人。

    霍星虽然幼时体弱,但特别聪明,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幸存的村民感谢霍星父亲的救命之恩,冒着风险,从山里活捉了刚产崽的野猪c灰熊c野狼,取了奶喂他,渐渐补实了身体。霍星三岁起,就能与人正常交流,村民认为神童,分别倾囊相授,马叔的陷阱,石叔的箭术,方叔的刀法,老村长辨识野兽的本领,甚至马婶的手工,方嫂的厨艺,被他全学了去。

    霍星在七岁时,便随同大人进山打猎;八岁,他得到了人生第一个宠物,一只出生便失去母亲的野狗;九岁,他布置的陷阱猎到了第一个大型猎物,野猪;十岁,他已经可以和一头野狼相抗而不落败;十二岁,他已经能够单独进山狩猎;渐渐的,霍星成了村里新生一代的领头雁。

    老村长也有意培养,这才让马叔带着他到闪金镇上,学习经验。

    英雄酒楼,是闪金镇上最大的酒楼,也是最贵的酒楼。酒楼的老板姓刘,据说曾去过大地方,见多识广,赚了不少金币,思乡心切,这才回镇上开了这家酒楼,取名“英雄酒楼”。老板颇有经商头脑,从外地聘了一流的厨师,把这酒楼打理的风生水起,生意红火的不得了,来往客人川流不息,日进斗斤。刘老板也成了镇上的名人,镇长的座上宾。

    马叔c霍星在酒楼收银台跟账房结算这次的收获,石守川去镇上酒馆里打酒。只听见一个激动到颤抖的声音响起:“哎呦,这不是“暴熊”方木吗,方团长光临鄙店,真是蓬荜生辉呀,快请进,快请进。”

    说话的是酒楼的刘老板,只见他亲自迎着一个人走进酒楼。这人三十多岁,生的虎背熊腰,一身光鲜布甲,黑色披风,腰间别着一把大剑,披风里隐约露出后背圆盾,随着他的步伐叮当作响,看起来好不威风。最耀眼的当属他左胸前的那枚徽章,徽章呈椭圆形,也就半个手掌大小,青铜制成,闪闪发光,徽章上刻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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