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章:唇枪舌剑(第1/2页)  这个佣兵不好惹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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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就这么说定了!”霍星点头同意。他有自己的处事原则,方木可以不仁义,他不能不诚信,而且他还需要采摘那株“宁神花”,不能错过这次机会。换在平时,秦怀远再三挑衅,他早就出手教训,大不了一拍两散,自己回石头村继续逍遥自在。

    世界很大,他想去看看!霍星不会一辈子呆在石头村,按着他的规划,等给老村长采了宁神花,治好他的风疾顽症,他就会离开。他原本对“佣兵”这个神圣的职业十分羡慕,准备下山之后,做一名“佣兵”。但现在接触到的四个佣兵,方木势利,羽彤虚伪,秦怀远阴险,着实让他失望,也只有孩子气的羽星比较对他的脾气,但即便羽星,也无法做到村里猎人之间那种信任。

    倒是昨天上午认识的胖子董世平和独孤彩衣,为人正直,仗义执言,光明磊落,比这几个人,要强上不知道多少倍,可能这就是象牙塔里的莘莘学子和成为佣兵的最大区别吧。摇摇头把心里的失望抛诸脑后。

    霍星试探性的问:“这白熊山危机四伏,随时会遭受野兽攻击,不像前面走的路那么安全,如果遇到攻击,那我的安全?”

    “你不是猎人吗?你能抓住羽星的箭,还能轻松拉开游子弓,这一路穿山越岭背的东西不少,也没见你耗费多少体力,怎么在白熊山却连自己的安全也无法保证?”又是那个秦怀远,煽风点火的阴险小人。

    霍星是猎人,而且是石头村最优秀的猎人,他十二岁就获得了独自狩猎的资格,是村里交口称赞的王牌。猎人,为何而猎?为生存?为金钱?对他来讲,都不是。他享受狩猎的刺激,追寻挑战成功的满足,他为成功逃生而心跳,为死亡濒临而屏息,山中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让他无视世俗的看法,想到就做,随心所欲,同时,他也严守着一个猎人的底线,哪怕拿起猎弓,也不会放下对生命的尊重。

    听秦怀远口里对自己的猎人身份很是瞧不起,既然已经撕破脸皮,霍星也不再顾忌,他讽刺说:“你知道吗,山里有一种野兽,叫声特别响亮,不明就里的猎人和野兽,会被它吓跑;但了解根底的,就知道叫声只是它的伪装,实际的能力,连只野兔都不如,都说‘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那东西,连‘银样蜡枪头’都不如,是即不中看,更不中用,只会叫唤,连我们村里十岁的孩子都能轻松灭了它。如果它有那么一丁点智慧,知道自己装腔作势的吼声,反而成了催命符,肯定会后悔乱叫唤。所谓取死之物,必有取死之道!”

    被霍星如此讽刺,秦怀远却没有冲动的反唇相讥,反而冷静下来,只是眼里露出疯狂之色,一字一顿的说:“小子,你惹怒我了,如果不是怕坏了方大哥的事,我现在就会把你千刀万剐!”

    面对威胁,霍星毫不畏惧,他边笑边说:“恐怕你不是怕坏了某人的事儿吧,你是在等人对不对?从山脚到昨晚宿营的那段路,一共有三处红泥地,那是大山中的特色,只要踩上,会在鞋底留下红色印迹,印迹越来越淡,但至少要十天半月,才能彻底消失。昨晚你搜索回来,我看你鞋底,根本就没有新的红泥印迹。”

    没等他说完,秦怀远激动的抢着说:“哼,刺客的手段是你这种山沟沟里生活的人能懂的,谁告诉你我要踩着地面,我脚上有无红泥印迹,与是不是在等人又有什么关系,你把方大哥骗到白熊山,现在是要倒打一耙吗?”

    霍星耸了耸肩,淡定的说:“其实并没有红泥地,我骗你的,你那么激动做什么?从你昨晚回来,到今天来到白熊山下,一路上都有一种味道,这种味道虽然不明显,但是瞒不过我们猎人的鼻子,只需用一条猎狗,闻着这个味道,就能找到队伍的位置。”

    秦怀远冷冷一笑,说:“是呀,只有你这样的狗鼻子闻到了,反正我是闻不到,不知道方大哥有没有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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