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捌〕那年,我很幸福(第1/2页)  再见,那些岁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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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1998年到2000年,某某tv人采访我:你幸福吗?我绝对不会丧尽天良诋毁天朝,更不会神回复“我姓曾”,而会骄傲并掷地有声地回答:我幸福!

    当然现在我也很幸福,因为我住着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彩蛋屋,吸食着全世界最有营养的雾霾,行驶在最能欣赏沿途风景的公路,品尝着舌尖上的毒奶粉c地沟油c瘦肉精,生病时还可以来两粒毒胶囊以毒攻毒,修炼百毒不侵的惊世武学,偶尔还能围观城市里的n连跳直播节目。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么么哒,简直太幸福滴说!

    有人说,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依我看来,幸福就是当你仿佛一下子拥有了全世界的感觉。值得得瑟的是,在那懵懂的青春岁月里,我曾经拥有过这种感觉。

    那时候,风是轻盈的,云是轻盈的,甚至梦都是轻盈的,当然这听起来似乎很矫情,但当初我的确能听到窗前婉转的鸟鸣,檐下燕子的呢喃,甚在夜里能感觉到花开的声音。

    多年以后,我试图寻找当初的那份心境,却再也找不到了。

    现在回忆起来,我和林晓汐的热恋并没有那么瑰丽激越的情节,没有花前月下激吻戏,更没有磨枪擦火滚床单。

    相反只有一些细微的感动,比如俩人头对着头躺在草地上争论天上的云彩到底像什么,比如周日各自骑着单车一前一后穿过斑驳的林荫小路,比如课堂上传送只有我俩才能看懂的天书,再比如午休时我把纸筒塞到同桌的脚指缝里点燃看他仓皇惊醒和晓汐笑得花枝乱颤的样子,那真是牵个小手都能屁颠颠乐一个晚上的纯洁光阴。

    直至现在,我依然能想她抿嘴轻笑的样子,想起她皱着鼻头冲我得瑟的小样儿,可是这样一位卡哇伊却从我的世界消失了,每每想及此我的心里总是穿山越岭般难过。

    记忆最深刻的是学校西边的那片树林。

    那时学校已经搬迁,班级阵容因其他学校的入驻也变得庞大起来,原先的三个班变成了十个班。本来重新分班后,我还在原先班级。

    后来因与班主任吵了一架,一怒之下搬着凳子便进了晓汐的班里,而且大有赖着不走的趋势,为此晓汐他们班主任几次请君出瓮,但哥呈现出一股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大无谓气势,爱他妈的谁谁,老子就不走!

    这一点成了日后晓汐嘲弄我的谈资,的确,每次上课前先在大庭广众之下聆听几遍班主任的逐客令,是很丢脸的。但不管怎么说,我和晓汐成为了同班同学,而且还成了前后桌。

    刘大c杨俊博他们那会儿忙于和其他学校的枭雄们分争天下,而我沉醉在儿女私情中,心无旁骛。

    时值炎夏,尽管安有吊扇,但班里每天还是像蒸笼一样,于是学校西边的这片树林成了同学们趋之若鹜之处,晨读时,午休时,自习课时,都会聚集很多同学。然后,在这片树林,我和晓汐共同认了一个妹妹。

    我记得那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是自习,同学们照例涌向树林,我和晓汐亦在其中。

    临放学时天气很好,夕阳叠韵,如画般的苍穹写满了诗情画意。

    我一边朗诵课文,一边朝林晓汐挤眉弄眼,但晓汐一直埋头读书,对我置之不理视若草芥。无趣之下,我开始踅摸别的东西打发时间,就在这时,几声蛙鸣擂响了我的耳鼓。妈蛋,四眼公子,您来得也太万合天宜了吧?

    讲到这里,诸位看官应该会想起骚年时代干过的那些操蛋行为,比如将小蛤蟆放进女生的铅笔盒或者干脆塞进男生的裤裆里。的确,哥志便在于此。

    于是,我立即撇下书本循声跑去。顺便提一下,学校旁边的这片树林毗邻一座土崖,转过土崖,就能看到一片水沟和葱郁的田地,田地那边是一个小山坡,这座小山坡日后成了我和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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