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醒来,已经是下午三点,我气得举手举脚,“抗议!”
陆孤城揉着我的腰,“怎么了?”
我挂在他身上,任由他抱着去洗手间刷牙,“我们今晚早点睡好不好?明天晚上去趣伏里公园,听说那里很热闹,而且经常有音乐节,还会举办各种各样的主题!”
他亲了亲我的眉眼,“好。”
刷完牙我和他下楼的时候已经三点半了,我匆匆吃了点东西填肚子就拽着陆孤城离开酒店。
大好时光,怎么能一直在房间里睡觉?
哥本哈根还有个名字叫‘自行车之城’,它被美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专家特里修格评为最佳自行车之都。
我拉着陆孤城租了辆单车,我坐在后面,陆孤城坐在前面,我拍着陆孤城的肩大喊,“驾!快!”
路上有很多行人都踩着单车,不管是上班族还是学生,他们都非常享受踩单车的过程。
迎风拂过脸颊的爽感在日头下得到映衬,我张开双手仰面深呼吸,毛孔像被梳洗了一遍般舒服得全身都软了。
我抱住陆孤城的腰,在他背上蹭了蹭,“驾!”
他将我的手包在他腰上,扬声道,“坐好了!”
我紧搂住他的腰,他从下坡滑下去的时候,劲风倏倏刮过耳朵,我骤然想起,昨晚上夜里,我累瘫在他怀里时,他在我半睡半醒间捧着我的腰亲吻我的后背,压低了声不知和谁说了这么一句话,“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不是误撞了言博安,不是那个时候没有杀了清妍,不是昏迷了十几天才想起来十八年前是父亲当着我的面砍死母亲,而是她背上这道疤,我没能替她承受。”
“我后悔,后悔得天都塌了。”
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叫我爱了这么多年。
“陆陆!”迎风里,我大喊他。
他悦声道,“恩?”
我掏出手机,点了歌将耳机塞到他耳朵里,里头播的是‘今天你要嫁给我’。
我凑在他耳边,“我们结婚吧。”
第我付之以灼灼195,永结为好
他浑身僵住,自行车猛然刹住,耳机被一扯,坐在我前头的男人猛然回头,捧住我的脸深深吻下来。
在哥本哈根的街头,在自行车叮咚响铃的时候,在满目金光的璨阳里,在身侧花店传出的百香里,他这样对我说,“傻瓜,这种事让我来做可以么?”
我眼睛唰的就红了,我紧紧抱住他,“你要给我整个大大的排场,要九百九十九辆自行车载着玫瑰花出现,要让所有人知道,要大声对我说,‘嫁给我’,那个时候……”
他细细亲吻我,“好……”
那个时候,我就会毫不犹豫说好了。
迷离视线里,我似乎看见前方出现一个熟悉的靓丽身影,正向我和陆孤城跑过来。
我松开陆孤城,那女人一头咖色卷发,戴着一副墨镜,腿脚麻利,边跑边看后面,跟被鬼追似的,四处张望看见一家花店,不由分说就要溜进去。
我不是很确定的喊了声‘孟月’。
那身形猝然一僵,没说话推开门就要进去。
见这反应,我瞬间确定是她,擦干眼泪,我冲陆孤城惊喜道,“真的是孟月!你还记得他吗?那个被撞断了腿要自杀的姑娘,你还救过我们!”
陆孤城眸底闪过了然,我从车后座下来,追着孟月跑进花店,“孟月!”
孟月躲在花盆后,我走过去时,她一下子侧过身假装没看见我。我走到她身后,她假装看花看得很认真。
与此同时,透明落地窗外跑过几个焦头烂额的人,其中一个男人,拧紧眉指挥身边的人,不知说了什么,兵分两路往分岔路口追去了。
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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