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联邦特别重罪监狱。
被单独关押了好几个月的金并今天第一次放风,他那标志性的光头早就已经不见踪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乱蓬蓬的金色长发,以及嘴周围浓密的灰色胡须,但是他那庞大的体格,在放风的犯人之中,还是显得十分显眼。
金并在围满铁丝网的操场上一出现,就引起了周围犯人的瞩目。在这个联邦重罪监狱里关押的犯人,很少有人不认识这个高大健壮的罪犯的。这里的罪犯不论是他的朋友,还是他的敌人,不论是崇拜他的人,还是憎恨他的人,他们都知道这个家伙是不好惹的。不论原来这个监狱里的帮派有多少个头目,金并只要一出现在这里,那么这个监狱里只能有一个头目了,那就是金并自己。
金并这个人可以说是既有体力,又有脑力,既有杀人越货的胆量,又有狡诈诡辩的智慧,所以他这种人无论在哪里都是王,是那种可以睥睨群雄,生杀予夺的狠角色。
在他从牢门中走出来,走到操场中心的这一路上,有无数的面相凶恶的匪徒,就像中世纪的骑士朝拜他们的国王一样,拜倒在他的脚下,有的人甚至去亲吻他的脚面,以表示对他的崇拜和忠诚。
在监狱围墙上持枪的狱警们看到这种情况也都感觉到非常稀奇,他们就像看一出大戏一样,在围墙上面观看着底下上演的那一幕一幕的活剧。
一个年轻的狱警对一个年长的狱警问道:“这家伙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他一出来就好像耶稣基督一样,引起这么多人的朝拜呢?”
年长的狱警轻蔑地哼了一声,然后说道:“那家伙就是在纽约叱咤风云的金并,威尔逊·菲斯克,纽约所有的黑帮都受他控制。”
年轻的狱警更加好奇地问道:“你把他说的这么厉害,那为什么他会跑到监狱里来呢?”
那个年长的狱警抖了抖他那如沙皮狗一般的两个下垂的双颊,举起了手中的电击霰弹枪,说道:“因为联邦政府比他还厉害,而我们就代表着联邦政府!”
这时候只见那个年长的狱警举起手中的电击霰弹枪,朝着在那里接受众人朝拜的金并的后背就是一枪。只见一道蓝色的电光从枪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发出,一下子就射中了金并的后背。金并一下子就扑倒在地,犹如癫痫病人一样在地上剧烈地痉挛着。
年长的狱警带着坏笑对年轻的狱警说道:“看到没?!看到没?!我们是狱警,他们是犯人,这里是联邦特别重罪监狱,我们就代表联邦政府,而他们就是可以任我们鱼肉的家伙!你这回明白了吧,小子!”
年轻的狱警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明白了。
而趴在地上还在不断的痉挛的金并,抬起了自己的大脑袋,用凶狠的眼神看着围墙上面的那位正在自鸣得意的狱警。
那位年长的狱警,对围墙底下的金并继续吼道:
“你这个狗杂种,看什么看,还想再挨一枪吗?我就是要告诉你,这里谁才是老大!我不管你在外面怎么样,你要学会这里的规矩!”
金并不得不低下他那高傲的头颅,装出了一副低眉顺眼,人畜无害的样子。
那个年长的狱警得意的对年轻的狱警扬了扬眉,摆出了一副胜利者高傲的姿态。
但是还没等那个年长的狱警充分展示自己的胜利,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发生了。
一个在阳光下亮光闪闪的身影从天而降,一下子就降落到了囚犯放风的操场之上,无数的枪弹开始朝它身上招呼,但似乎没有任何的效果,囚犯和看守们这才发现那是一个浑身闪耀着钻石一般光芒的女人。这个女人挡在了金并的身前,成为了他的一道钻石盾牌,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地狱火俱乐部的成员绰号为“白皇后”的艾玛·格瑞丝·弗罗斯特。
与此同时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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