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1章 红玫瑰(第1/2页)  乡村迷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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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赟第一次遇到方诗涵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

    那时他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一个课题,到图书馆去查阅资料。一进阅览室就看见方诗涵的背影。她清爽的短发,打扮极为简洁,素色的衬衫c水磨白牛仔裤c平底鞋,随意而又沉静地坐在那里。初春的暖阳从窗外透进来,柔柔地映照在她的身上,光彩熠熠。一些流光溢彩的小尘屑,在她身周缱倦流转,宛如童话中的天使。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他瞬间失神了,直到管理员问他借什么书?才回过神来。那一下午他都神思不属,注意力怎么也集中不了,眼睛盯在书上,心思却在近在咫尺的天使那里。

    正在他神魂颠倒中,一个仙乐般的声音响起:“同学,你也在研究这个课题呀?”

    “学学学习一下”幸福来得太突然,他紧张得语无伦次,手中的书也掉到地上,慌忙爬下去捡。

    他的动作太滑稽,引得女神嫣然一笑,那笑美得仿若在春风里绽开的鲜花。女神说:“下次向你请教哦。”

    他忙不迭地说:“不不敢。”

    天使已经翩然而去。

    第二天下午,他去操场打篮球。笨拙地练习三步跨篮。其实篮球他是会打的,不过初中高中学校不重视体育,体育课都被语数外等主课占用了,也没有老师专业训练。他的动作很不标准,一个简单的动作,重复练了很多次却不得要领。

    “同学,你的姿势不对。”

    他回过头又看见了方诗涵。她穿一身浅灰色的安踏运动服,英姿飒爽,脸上笑意盈盈,仿佛在说:我们又见面了。

    他识趣地将篮球传给她。她敏捷地接住,轻拍助跑,轻轻一跃,宛如兔起鹘落,轻松地将球投进球篮。动作娴熟,姿势潇洒,动如脱兔,静若处子。

    那天她就教他打篮球,他本来头脑聪明,身手灵活,学习能力也强,很快就练得有模有样。她要离去的时候,他终于鼓起勇气:“同学,麻烦留下姓名cqq号!”

    “我,方诗涵,法学系,32班,5678900”她回过头,指着自己的鼻尖一字一句地说,样子又潇洒又可爱。

    她说的每一个字以及她说话时的每一个表情都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

    就这样他们成了朋友,他们同系同专业,只是不同班。她的知识面很宽,对生活的认知和未来的规划都很理性成熟。

    她告诉他:“大学很有可能是一个人系统学习知识的最后阶段,这个阶段过去了,就不会再有了,所以一定要珍惜。而学习相对于做其他事来说,还是要简单得多,既不需要凭借深厚的背景,又不需要仰仗他人的鼻息,更不需要看别人眼色,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就可以了。我们将来走上社会就会发觉做其他任何事情都不会比学习容易。”

    她的话仿佛一阵清风吹开了他眼前的迷雾,激起了他的斗志。好多农村娃,把考上一所好大学作为奋斗的终极目标,进入大学后就会陷入迷茫,不知道自己新的努力方向在哪里。而大学的环境相对宽松,大学生又都心思浮躁,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迷失了自己,荒废了学业。

    他想:我其他什么不能跟卓飞扬他们相比,难道比学习,比毅力也比不过吗?没有爹拼,那就拼自己吧?

    她后来知道了他来自农村,家里条件不好,有些自卑。就开导他:“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贫穷是可以通过努力来改变的,你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入岭西这样的全国重点大学本身就是了不起的改变,只要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你会拥有你想要的生活。”

    在她的指引和鼓励下,他积极上进,对自己的大学生活有了一些明确的规划,付出也得到了一些回报,大一的第一学期就获得了一等奖学金,后来又被系里评为“三好学生”,人也慢慢变得自信c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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