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说出来你都不会觉得吃惊,那是噬灵沼泽的村民特意夸张后,为了吸引游客所炒作的故事。”
一场借名人抬高自己的可耻炒作,红玉已经明白这大概是怎么回事了。
现实的故事想必没有那么动听。
果然,伊恩继续述说:“幻彩一开始就是在那里长大的一个角斗士。有这么个双沾染鲜血的职业,往往受人惧怕和歧视,那个村子里没有什么人愿意搭理他。”
“后来正逢资源整顿,城里的一批官员下来考察,准备取缔那个血腥而且又不带来收益的竞技场。”
“那天官员们正好看到幻彩在做表演,他打败了一只异兽,又被下一只打败,然后竞技场的治疗师就把他复活回来,让他继续上场。”
“当时有个佣兵头子也跟那批官员一起,他觉得幻彩能够不断忍耐死亡的精神非常可贵,就提出下去和他打两个小时。”
红玉疑惑地问:“打两个小时是什么意思?”
“因为那个佣兵头子看出当时幻彩的战斗技巧并不怎么高,就包了个时间让他打个够。”
红玉无言以对,只好感叹:“哇,那后来呢?”
“后来证明那个佣兵头子的眼光并没有错,幻彩在他底下走不过二十招就死了。复活回来之后继续打,又死,他就这样断断续续杀了幻彩十多次。”
红玉喃喃地开合了一下双唇,却发现自己面对这种故事什么看法也发表不出来。
这好像不是一个正常人能接受的故事。
一个人要怎样才能承受被杀十多次?这样的人不是变态就是疯子。
“次数多了之后,他身上的衣服就变得到处都是血迹,而且破破烂烂的。佣兵头子看他这样子就不想打了,让他回去换身衣服再过来。”
“结果幻彩回答,他只有这一件衣服,因为钱全部给竞技场的老板维持生计了。”
红玉终于忍不住发问:“这老板该不会是个地精吧?”
“确实是个地精。”伊恩失笑。
“那那些村民实际上没有帮过他吗?”
伊恩摇头说:“在幻彩出名之前,根本没有人关注过他,不然那个竞技场也不会运营不下去,小到只有他这么一个角斗士。反倒他出名了之后,噬灵沼泽才火了两年,变成现在这样对佣兵来说有些纪念意义的地方。”
红玉叹了口气:“这可真是‘人之常情’啊。”
“那这个幻彩现在还活着吗?”红玉很是好奇,从视频里来看,幻彩的年代离现在并不久远,如果没有发生意外,这个幻彩应该还活在世上。
伊恩很快给出了答案:“当然已经死了。刚才那个视频讲述的就是他的最后一战。”
红玉有些发愣,一个能被杀十多次还坚持工作的人,竟然真的跟寻常人一样战死了,未免让人觉得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
幻彩也不过是个普通人,没有牧师站在旁边为他随时待命,无论死在哪里都只是寻常事情。
他令世人崇拜的地方不是因为十多次的复活,而是那种忍受死亡的疯狂执念。
这时候,他们看到正前方过道上有一个小贩在售卖铃铛。
历来的展销会都存在这种厮混进来的小贩,他们卖些烟水,也卖这种不怎么实用的魔法小道具。
比如眼前这个驱散恶灵的神圣铃铛,还有不远处另一个卖会飞的监控水晶。
神圣铃铛确实有驱散恶灵的能力,但它需要持续发声,挂在家里非常吵,放在宽大的地方效力又不够好。
会飞的监控水晶则是画面模糊不清,而且会晃动的次品,价格反倒跟外面道具店里的正品不相上下。
这些道具没什么用,平白加添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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