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龙眼球受了重创,惨叫一声,高高地仰起头来。
“快走!”琳达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她丢下长枪就要去抓林风的手,林风却惊惧地看了她一样,抢着时间上前踹了狗龙一脚,直踹得狗龙踉踉跄跄退了两步。趁着这个时候,他连忙捡回长枪紧在手里。
两人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急切罔顾的神态,二话不说一齐朝开辟好的道路奔去。
琳达不愧为战斗女神,对时机的把握恰到好处。刚才这一枪展现了她不凡的功底,为两人逃走赢得了数秒时间。不过林风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伙伴会把重要的武器丢掉。要知道他们做的武器只有三把,木盾已经拿不回来了,再把石刃长枪丢掉,难道要他们赤手空拳跑完这两百米吗?
他不知道琳达原来的换装魔法,只有在抵挡和砍人的时候才招来武器和铠甲,砍完之后随手一丢,那些装备就会回到自家仓库里去,到用的时候又会出现在手中。这样一来,出招收招都少了很多顾忌,并且在任何时候都能进入战斗状态,是真正用来与人战斗的魔法。所以琳达攻击结束,她就把武器丢开了,这是千百年来刻在肌肉记忆里的习惯,怎么改也改不掉的。
琳达的时机虽妙,但她那一枪并没有扎得有多深。狗龙的眼球很韧,被重创后只是流出许多晶莹的液体,几番摇晃,它依旧能以疾风般的速度穿梭于密林间,在两人背后紧追不舍。
林风只觉自己命悬一线,不光心提到了嗓子眼,整个身体都飘乎起来。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的体力消耗非常厉害,山路崎岖,深一脚浅一脚已经非常难走,加上两旁经常弹过树枝,在脸上c额头c脖子c还有手臂上留下道道血痕,辛辣刺骨。
狗龙就在紧贴着屁股,紧张,刺激,疲劳,刺痛,几番感觉同时汇聚在身体里,这种剧烈的感受撕扯着林风的神经。
他在那个世界坑杀千万人的时候感受过吗?没有。
至少没有这么真实。
在那里,无论是世坊传言,还是亲朋好友的眼中,他都是无情冷血的人,因为只有无情的人才能把剑道练至极限。
他杀人也好,被追杀也罢,经历的过程如同一帧帧苍白的默片,给人一种看得记不得的平淡感觉。从未有过现在这样活生生的触感。
从见到那头银色恶魔那瞬间开始,血液如同被加压过后,一阵一阵涌上心头。他的手臂,胸膛,额头,到处都是澎湃鼓起的血管。
这就是刺激,这是冒险的感觉!
狗龙就在这分秒之中越追越近。但林风脑袋清明,他犹记得眼前不远处的两颗大树下面,有阻挡狗龙追赶的机关。
琳达终究是女孩子,体力稍差了几分,她刚开始的几步还带着林风走在前面,跑了十米不到就落在了伙伴背后。眼前是一个接近半米的坡,林风人高马大,一跃而上。琳达在伙伴之中身高比较矮小,需要踩在石头上借力。
但好巧不巧,这块来来回回被踩过十数次的石头在她一脚之下,竟然松落了!
琳达一个重心不稳,心已经落了半截。
狗龙就在身后,她这片刻的停顿,野兽已经像火车一般撞了上来!
“干你吗!——”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林风大嚎一声,手中长枪当棍子一样抽在了狗龙的头上。
狗龙不痛,一点也不痛。
这种大型野兽往常能用头骨犁开村民围在田边的栅栏,又怎么会因为这根脆弱的木棍受什么伤害?
它只知道它现在很生气!失去一颗眼球带来最直观的感受便是恐惧,而眼前的罪魁祸首更是将这份恐惧刺激成了怒气。
狗龙对琳达狠狠地扑了上去!
七百公斤的咬合力,足以搅碎任何一具人体的骨架。林风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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