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章 合同(下)(第1/3页)  回档一九七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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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默又补了一句:“乔治,我是72年12月26日出生的,也就是这本书是我未满十周岁时写的。一旦这些书不断地出版,我相信会在贵国产生大量的粉丝。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的文笔能力会逐步提高,到时候必然还会对这些书进行修改。每修改一次,就能出版一次,就会有粉丝购买一次。不用说这些书若是改编成电影后所产生的轰动。”

    后面的乔治没有太在意,他在意的是前面,李默才十岁,这个潜力得多吓人哪!

    “李,我相信你说服了我,不过我不能做主,必须打电话回去。”

    “行,我陪你去镇上打电话。”

    “射特,”乔治狠狠地说了一句,他不能说这时候中国太落后啊,这也太没礼貌了,但得再去镇上,再从镇上回来,想一想这来回好几里路的糟糕吧。

    “乔治,你也别恼,毕竟天色已晚,你也要先回镇上订好招待旅馆。”

    “各位领导,他们住镇上的招待所没关系吧?”

    “李默同学,你放心,我们来安排,”镇上一个领导说道。

    乔治是来签合同的,那就是外宾!

    李默等人陪着乔治去镇上打电话,半路上李默说道:“乔治先生,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如果贵公司同意我这些条件,请先行寄一万美元订金过来。”

    其实这些条件都不算过分。

    乔治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表示理解地点点头。

    李家条件太艰苦了,需要钱!

    也不是这样啦,是李广平需要看到一万块钱。不一定要用,得让父亲见到这个钱,以后也就省得唠叨。

    到了镇上,有电话了,镇政府有,邮政局也有。

    领导们带着他们去了镇政府,“外国友人”来了,不能打一个电话还得掏腰包哉。

    乔治在电话里说了好一顿,将情况全部说了出来,然后扭过头对李默说:“默李,我的b一ss说了,他同意你的条件,但余下的书必须全部交给我们公司来出版。”

    “这个条件我不能答应,你们也不能答应,万一我下本书写得不好,难道你们还会给予我这个条件,我只能说,在同等情况下,我会给予你们公司的优先权。当然,我手中写的这本书,可以用这个条件签合同。”

    两人商议合同。

    李默也一条一条的纠正,但不管他如何纠正,这个合同上必然有一些漏洞是他不知道的。不过问题也不大,接下来的合同,可以去美国哪边请律师来签了。

    即便这份合同上有漏洞,只要这些书继续畅销,矮脚鸡则不会用它来做文章。甚至这两本书大红后,律师能逼迫矮脚鸡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

    真让他猜中了

    当然,重点的地方让李默争取过来,否则矮脚鸡也不会同意的。先是乔治代表矮脚鸡签鸡盖章,后是李默签字,再到李广平签字盖章,李广平不会写字,只好按手印,再盖上私章。

    这就是未成年人无奈,与美国人签合同,必须要监护人签字。这是在国内的,一旦出国,或者在国外签字更麻烦,甚至李默必须带着父亲到处跑

    它是草本,乔治还要将它带回去打印出来,再寄到李家,李广平父子重新签字盖章,寄回美国,矮脚鸡盖上相关的章印后,自己保留一份,再寄一份给李家,那份合同才是正式合同。不过这份合同已经有了法律作用。但就是没有,李默也不怕,因为自己提的要求并不过分,是矮脚鸡图书公司求着自己的,而不是自己求着矮脚鸡的。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李默与乔治又握了一下手。

    李广平则乘机去外面买烤鸭。

    既然出书了,肯定有稿费了,就是没有稿费,远来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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