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二,在看见沈落敏第一眼起,就喜欢上了,发誓要追求到沈落敏。
可是沈落敏这丫头,一天天疯疯癫癫的,说话根本就没有个条理,沈落敏不喜欢郑思成,自然也就不会搭理他。
只是没想到这家伙会如此的“给力”,竟然来班级求爱了。
抱着一大束玫瑰花的郑思成,看见沈落敏小脸通红,也兴奋的笑了,顺势从衣兜里拿出来一件东西。
竟然是,一张血书!
这家伙竟然用鲜血写了一封情书,准备告白。
“沈落敏,我爱你,这是我用自己的鲜血写下的血书,希望你可以接受我。”
说到血书的时候,郑思成一脸的骄傲。
这可是他最新的创意,至少在明珠大学,还没有听说谁为了追女孩,用鲜血写血书的。
前几天,郑思成又一次被沈落敏拒绝,心情有些低落,一直持续到今天
半个小时之前,郑思成的好友兼智囊,人送外号的吕小瘦的瘦子对他说道:“成哥,你怎么了?愁眉苦脸的?”
郑思成说道:“哎,还不是因为沈落敏,又被拒绝了,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吕小瘦摆了摆手,说道:“我又不是女孩,我哪里知道,按理说,成哥你可是标准的高富帅,沈落敏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郑思成的确是高富帅,一米八的身高,长相比较帅气,而且家里也很有钱。
可感情这种事情,并不是说你是高富帅就可以的,要看感觉。
郑思成说道:“别说那些没用的,现在关键问题是,我怎么能打动沈落敏呢?我为她做了那多么的事情,可是她好像对我没什么感觉啊?她怎么就不动心呢?”
“这个”吕小瘦犹豫了一下,说道:“成哥,沈落敏可不是一般人,你看她的衣着,还有平时的行为,全都是有钱人才能做得。
所以,一般的方法,我觉得恐怕对她没有什么用,要是想打动她,就得用特殊一点儿的手段了。
虽然你是高富帅,可沈落敏也是白富美,所以一般的办法,对她肯定是无效的。”
“小瘦,你说得对,那你有没有好主意?我是实在没什么办法了,就靠你了!”郑思成眼睛一亮,似乎觉得吕小瘦说的有些道理。
“这个”吕小瘦迟疑了一下。
他作为郑思成的智囊,是郑思成所有小弟中最有地位的,可是他也知道,如果没能帮郑思成想出什么好办法,郑思成也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谁让郑思成就是这么一个人呢!
突然,吕小瘦想到一件事情,立刻说道:“我想起来了,成哥,有好办法了,不如咱们来一个震撼点的表白,你拿着玫瑰花,直接冲到沈落敏的教室对她表白。”
郑思成一听,眼睛一亮,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
可是下一刻,他就又萎靡了,说道:“冲进教室的确是一个好办法,可玫瑰花实在是太俗气了,能不能换一个更好的。”
“更好的?”吕小瘦眼睛乱转,想了想,突然想到,“成哥,不如,你写一张血书吧!”
“血书?”郑思成一愣。
“是啊,血书,我记得在哪本小说里看见过,一个男主角为了爱情,给女主角写了一张血书表白,最后女主角感动得同意了,并且当晚就献身了。”
“什么?不仅同意了,还当晚就献身了?”郑思成瞪大了眼睛。
“没错,我当然不会骗你。”吕小瘦信誓旦旦的说道。
献身!
一想到献身,郑思成一阵的激动。
如果他写了血书,沈落敏就能献身的话,郑思成肯定同意啊!
不过郑思成还装作很镇定,说道:“写血书?这个倒是一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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