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桢
这个女人是第一个我在第一次看见便记住的,我叫她桃。
恩,我记得那天,她穿的一身黑,齐耳的短发,纤巧的耳垂上一颗四方的钻石熠熠生辉,过于白皙的脸上刷着深紫的烟熏,脚上竟然是一双桃红色的皮靴。
呃,乌鸦还是野雉?
第一眼看见她推门进来就煞到我了,不知心中是鄙夷还是羡慕,唯一肯定的只有诧异。
店里新请的服务生有些怯怯地拿着menu过去点单。拿来给我的时候,我又被惊了一次。焦糖玛琪朵一份,核桃酥一份,海鲜拌饭一份,意大利面一份,居然还有一份香蕉船。
一个人吃嘎许多吗?但我一瞄她那银灰色的唇色,到嘴的疑问又咽了下去。
咖啡基本都是我自己煮的,所以最先上,观望一眼,真不幸,大家居然都在忙,只有我最闲。于是,再不甘愿也要亲自给她送去。
结果,她更绝的是在那边抽烟,居然是中华。
我只能说我快要昏倒了。因为店里是禁止吸烟的,我很无奈地肯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最不想去做的那件事情总有要去亲历亲为的时候。
小姐,对不起,我们这边谢绝吸烟。
接下来的那个声音,我大致思考了一下,觉得,恩,就是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也忘不掉。她说,啊对不起哦,我不晓得捏。
很糯很糯,感觉是麻糍粘上了牙,毛虫爬在身上。综上,鸡皮一地。
我以我最顽强的意志,拎起两边嘴角,然后向后转,闪人。
因为自己被人夸的最多的也是气质,其实就是长得不咋滴,然后又稍稍聪明了些。所以,我一直和那种外型妖艳的不是一挂的。
桃过来结账的时候,我又给她惊了一下,正所谓最致命的一击。以至每次见到她我都会想起来。
她带过来一种很浓郁,很浓郁的味道。应该是香水吧?虽然我也很想怀疑她是不是倒了一整瓶的花露水,可瞄了瞄她脚上那双桃红的,我还是觉得是香水吧?!
那便是第一次,后来,她大致每周会在周四或者是周五的晚上过来,每次都是震撼的,感官震撼。
熟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其实有蛮严重的心理洁癖,就在对某些事物的判断上泾渭分明,而且,丝毫不得更改。所以,我的朋友很少。
其实我也明白我只是固执而已,虽然明白世事并不一定尽如我意,我还是在坚守。
那日,正好是闺蜜从美国回来过节,刚好到店里来坐。两个人好久不见,正聊到最近都很喜欢的一个写文的。
小时候的我不怎么待见白纸黑字,家里最受欢迎的书是连环画,因为爸妈限制我看电视。后来,到中学的时候开始了青春期的叛逆阶段,居然开始自己写东西了。可是能力有限,念想很是纷杂,却始终不得一个完整的故事。于是,现在很是爱看网络文章,传奇的江湖,美丽的爱情,动人的故事
对于这些写文的,真是说不出的佩服。
正说着,一股熟悉的味道已经袅袅地过来了。哎,该来的始终要来。恩,要不给上份难吃点的?这样会不会就不来了捏?算了,好歹也是一忠实的收入。
小姐还是照旧么?
啊不是呢,今天等下还有约会呢,就来杯咖啡好了吧。
哦,那还是上焦糖玛琪朵么?
嗯我听朋友介绍说哦,老板娘你的特调tte做的很棒呢。
那就tte?
嗯好。
那你稍等。写好单子转身回吧台煮咖啡。恩,今天倒不是一身黑的来了,走起古色古香的路线来了,素白的脸,挑高的眼线,倒是有了几分丹凤眼的味道。景泰蓝的耳坠,改良的水蓝色宽袖旗袍,阴绣着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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