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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屋后的靶场颇大,甚至还有用于测试手枪的隔间,程意久在这里开了几枪之后感觉很不错。“这样的话,就是在这里做隐士都没问题了。”程意久甚至觉得他现在可以以房车为家,开着车在美国到处浪。在美利坚本就有这样一帮人,整年都开着房车在公路上流浪,反正全美到处都有的房车营地能让他们停泊。

    程意久现在不缺钱,这到现在还没有揭示目的的狩猎房屋在他每一次完成狩猎之后,都会提供给他一笔现金的赏金——虽然不多,但是足以让他根本无需打工。然而程意久出于不要跟社会脱节,还是坚持去打工的,就是时间比较短。

    在北美可以这样过日子,但是回国的话国内的房车营地服务发展还很不好,哪怕开着房车也是各种不方便的。不过回国也有好处,做隐士的话其实在国内更合适更不会被有关部门盯上。不就是做宅男么,在国内简单多了。程意久真的在认真考虑回国的情况——甚至连靶场都有了,只要他解决子弹的问题就什么问题也没了。

    武器的图纸网上是可以找到的,所以自制枪支根本没啥问题。子弹只要他这次成功完成狩猎,应该也能完成生产线的购买——根据描述这是附赠发射药以及底火生产线的,而好像化学品也无需另行采购或者说可以用初级产品来替代。

    程意久现在依旧除了打工之外,就是停在书房里阅读猎人手记,学习那些狩猎的技巧,有时候也会跟着本地的猎人拿着狩猎证去打猎。关于读书这一块,这家伙早就放弃了。

    在狩猎之中,程意久觉得自己身体素质在全方面地进步,比之过去自己还在读书的时候更健康更强壮——那可是他出社会之前身体最健康最强壮的时代,比他开始练兵击的时候更好。这一次的狩猎证发得颇多,而且渔猎部门主动要求狩猎者们杀死那些感染了疾病的鹿并随时向他们报告。

    僵尸鹿看上去确实挺可怕的,不过程意久用这些鹿来练习枪法——无瞄准镜用机械瞄准具的枪法。多次试验之后程意久确认了一点就是距离越近越好,用机械瞄准具的话最好将距离放在一百米之内,这样的话误差还可以接受。“不过如果打兔子的话,最好还是在三十米左右的距离上。”

    他打死那头棕熊差不多就在这个距离。

    新一轮的狩猎看看时间好像也差不多了,这没有一定之规,只是程意久自己会有这样的预感。“这一次会是什么样的猛兽?”他也在思考,不过电脑上提前出现了悬赏——那是一头老虎,一头体型相当庞大的孟加拉虎。“查姆帕瓦特的食人虎......”程意久当即说出了这头著名的食人虎的名字。

    这头被起名为查姆帕瓦特的雌性孟加拉虎是有记录以来吃人最多的老虎,大约有四百三十六人命丧虎口,这可比被程意久击毙的三毛别的那头东北棕熊强太多了。老虎本就比棕熊灵活得多,而且皮毛在热带丛林里是极好的迷彩——甚至当老虎潜行到距离你只有五到十米的时候,你都不会发现。

    在智商上,恐怕老虎也比棕熊还聪明点,至于视觉嗅觉听觉等综合能力上,老虎肯定比棕熊强。所以这对于程意久来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既有热带丛林的挑战,也有面对真正世界上最强悍的大猫的挑战。

    “上下的衣服也要换掉,好在兑换列表里那些猎装夹克的价格很低,配上一顶硬盔帽——热带丛林里不能穿短裤,除非你志愿成为蚊子水蛭的食物,然后是一双热带靴搞定。”程意久根据上一次猎杀棕熊的经验,在电脑里兑换了差不多的东西——毕竟这两次狩猎的年代其实很接近。

    一个帆布的背包,里面放上口嚼烟草——虽然不抽烟,但是可以用来拉关系。备用的弹药以及一些干粮食物与换洗的衣物,带上一个铝制的水壶,还有就是驱虫的药膏以及止痒的薄荷膏——后面这个基本上不太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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