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手,但却没有指望公仪瑾瑜真能靠着那六百多号人抢到山头!
毕竟,山贼可不像那些穿越中所写的那般,都是乌合之众。
山贼分很多种,一般情况看来,主要有三种。
一种是亡命之徒,作奸犯科被通缉之后聚在一起占山为王,这些人要么心思歹毒要么心机颇深,对付起来自是不容易的。
一种则是战乱之时的逃兵,这种山贼有作战的经验,对付起来也不容易。
还有一种是穷苦百姓聚集在一起,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了山贼这个职业,这一类山贼对付起来比较容易,但却是现在最少的一类。毕竟现在还算是和平年代,而且这类比较好对付的山贼们一般都是那些急功好利的官员们用来邀功请赏的首要选择。
所以,现在还存在的山贼,大多数都是有一定的实力的狠角色。
厉害一点的山贼,只要上了数量,那绝对是令人头疼的存在!
所以,她不指望公仪瑾瑜能带着那六百多号三流杀手能折腾出个什么名堂来。
公仪瑾瑜这个用山贼来操练战队的方法倒是独树一帜,有很强的可行性!
所以,等公仪瑾瑜出手的时候,她会亲自带人跟在后面。
……
翱龙国派出二十万大军,由摄政王龙钰亲自挂帅前往边关的消息一经传出,天下的气氛突然紧张了起来。
二十万大军啊,整整二十万大军前往边关,而且还是由摄政王挂帅!
这么明显的事情,再白目的人都明白。
和平悠闲的日子宣告结束,战争一触即发!
毕竟那是二十万大军,而不是二十个将军。
二十个将军的话,还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看作人家是去看沙漠草原,是出去游玩的。
可这是二十万大军!
有谁见过二十万人组团出去看沙漠看草原?又有谁见过摄政王阁下亲自带团旅游?
所有的一切,已经挑明了!
翱龙国已经不安于两国共拥天下的局面,决心反击了。
而匈国方面,亦是在几乎同一时间派出同样的二十万大军前往关塞!
强强相对,苦的还是百姓。
天下第一庄。
白凤歌一袭男装,铠甲加身。
即便那张脸精致得令人发指,但浑身却有一股浑然天成的霸气。
很难想像,那么一张娇美的脸盘,竟然能让人想到英姿飒爽这个略带男性化的成语!
“我,真的不能去么?”墨容站在她身后,看着她那依然瘦小但却不闲娇弱的背影。
戎装铠甲,让她看上去不再娇柔,但他却明白,那铠甲戎装之内包裹的身躯还是那么的娇柔惹人怜。
在她身上,他第一次对自己的医术感觉到挫败。
明明就已经很努力地配出各种养身的药膳食品给她吃了,可为何还是养不胖呢?
一想到她娇弱的身躯支撑起这么沉重的铠甲,他就心疼。
心疼的同时又有些艳羡和心动。
他艳羡的是绯色。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她之所以这么快就决定放弃安适悠闲的日子就是因为绯色。
那个人,能让她这个这么懒的家伙放弃清闲的好日子去过忙碌惊险的生活,怎能让他不艳羡?
在艳羡的同时,他却对她更加动心了。
她,能为绯色做到如此,那是不是有朝一日他遇到危险,她也能这般为他负了她自己的清闲?
而且,这样的她,他从未见到过。
认真的她,让他原本以为已经深到极点的爱慕在无形之中似乎又加深了。
到底,能有多爱她,他现在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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