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79章是不是经常偷鸡摸狗(第1/3页)  腹黑前夫撩妻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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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m,。

    “不对吗?”沐晨曦看了看自己的手。

    “嗯。”洛尚倾站在她的身后,身子微微弯下贴着她的背,一只手从她的身侧绕过去握住了她的右手,“要这样,拇指按在中指与食指中间。”

    沐晨曦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手中的毛笔上,认真的揣摩着洛尚倾所教的姿势,完全没有意识到两个人现在几乎贴在一起的身体以及手把手的指导是有多么的暖日未。

    他的手带着她的手,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道: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因为是借着他的笔势,所以沐晨曦的这两行字写出来也有了洛尚倾的一点味道,只是下笔的力道和历练还很欠缺,但对一向写字像是鬼蟹爬行的沐晨曦来说,已经足够让她振奋了。

    “你在旁边写上名字。”洛尚倾松开了握着她的手,指了指旁边的空白处。

    沐晨曦十分认真的在右下角写了三个小字“沐晨曦”,想了想又补上了日期,最后满意的放下毛笔自己鼓起了掌:“真是太好看了。”

    “还要不要写?”

    “要写。”沐晨曦重新拿起了笔,而洛尚倾倾身过来,十分自然的握住了她的手,温暖的鼻息就在她的耳侧,“我那有一本字帖,你可以拿去练。”

    他一说话,沐晨曦才发觉两个人现在的姿势有多亲密,刚才因为激动而忽略了,现在感觉到脖子上他的呼吸绵长而平稳,她连耳朵根子都红了起来,身体更是僵硬的像石像,动都不会动了。

    洛尚倾转头看向一动不动的沐晨曦,“怎么了?”

    “没,没怎么。”沐晨曦嘴巴打结儿,冲他嘿嘿一笑,“洛教授,我们继续。”

    说完就立刻低下了头,只是这次,精力却怎么也无法集中了,最后写了什么字她也不记得,只知道洛尚倾的怀抱像一座大山包容了她,结实而温暖,他的手心干燥而有力,在他的带动下,就连她这种渣渣也可以写出一手好字。

    萤火虫的光芒是微弱的,但在黑夜里就会发亮,而她就是那只萤火虫,他是她的黑夜,是衬托她,让她看到自己光芒的希望。

    ~

    沐晨曦第二天仍然被洛尚倾带着去医院,她想起小时候,妈妈上班了没时间带她,她就会跟爸爸到医院玩,爸爸去做手术或者去查房,她就呆在他的办公室里看漫画书。

    当时《柯南》刚开始流行,她每天都会随着那个眼镜小哥的喜怒哀乐而忽喜忽悲。

    科室里的人都喊她小沐沐,喜欢给她买零食吃,可以说,她是从小就在医院长大,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在后来选择了医学专业,为了考上医学院,她还偷偷在高考前磨过一阵枪。

    洛尚倾的车经过医院旁边那条商业街时停了下来,沐晨曦赶紧把手里的塑料袋递过去,直到现在,她还不太相信这个笔筒是清朝的古董。

    她其实是个运气挺背的人,宿舍的人都去买饮料,其他三个人拧开瓶盖都是“再来一瓶”,只有她是“谢谢惠顾”,每次学校的校庆或者晚会搞抽奖,身边的同学都乐颠颠的去领奖,她却连一只笔都没见到,只能一脸嫉妒的默默诅咒那些得奖的人摔跟头。

    所以,她不觉得自己花了五块钱就可以买到古董。

    “我在这里等你。”洛尚倾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快去快回。”

    沐晨曦去还笔筒的时候跟老板说这个笔筒是清朝货,老板竟然以为她是骗子。

    “老板,笔筒还给你,你把五块钱退给我。”

    “小姑娘,买过的东西不带退的啊,这门口的牌子上都写着呢。”老板果然是怕她退货,大概把这个压箱底的笔筒卖出去,他高兴的一晚上没睡吧。

    沐晨曦也不想再跟他争这五块钱了,将东西往他桌子上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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