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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廷雅有个毛病,她记不住人脸。

    医学上管这叫“面孔遗忘症”,但网上有个更通俗的名字,脸盲。具体表现在,她对绝大多数人的长相都很难留下深刻印象,如果不是用心去记,即使已经认识一两年,依然可能对这人形同陌路。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孙廷雅推开紧紧抱着她的女人,凝神端详三秒,挑眉道:“老板娘?”

    季思乐道:“你记住我了?”

    “记不住,但餐厅里会扑上来抱我的人,也就只有你了。”

    古色古香的中式庭院里,月色如霜照耀回廊,檐下每隔一段就悬着盏六角檀木宫灯,微风拂过,灯光和象牙色轻纱一起晃动,如同起伏不定的水波。

    孙廷雅就站在宫灯下,扬唇轻笑。季思抗议,“你这人真是夸张,好歹我也教你做了一年菜,不至于这么无情吧?真认不出我?”

    孙廷雅摸摸她的脸,“一年里基本都是电话授课,偶尔的视频教学我又懒得看屏幕,记不住才是正常y。”

    季思气结。

    孙廷雅和季思是两年前认识的,她被人带来这家餐厅吃饭,和老板娘季思意外投契。后来孙廷雅去了英国,嫌弃腐国饭菜难吃的同时,格外怀念季思做的地道京菜,辗转请她当了自己的老师。两个女人年龄相仿,一来二去也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孙廷雅看她气哼哼的样子,终于大发慈悲不再逗她,“好了,开玩笑的。我当然记得你的样子,给我做饭的都是再生父母,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你。”

    季思满意了,“这才像话。”

    她说着,打量两年不见的朋友。

    北京的七月正是最热的时候,孙廷雅的打扮也很清凉,dior黑色长裙配12cm细高跟,头发很长,几乎垂到臀部,用一根檀木簪子挽起来,散出一截垂在身后。她很瘦,肌肤白皙耀眼,再加上的身高,让她随便一站就像t台上模特,气场十足。

    女人只化了淡妆,轻颦浅笑间却透着股难言的韵味,红唇在夜色里隐带魅惑。

    看起来,她这两年过得不错。

    季思:“你回国多久了?我接到电话吓了一跳,没听到消息啊。”

    孙廷雅道:“半个来月吧,之前一直有工作,所以没通知朋友们。”

    “什么工作啊,还神神秘秘的。”

    孙廷雅笑而不答,只道:“别废话了,我是来吃饭的,快带我去包厢。”

    季思道:“真不凑巧,小店今天被人包了,没剩下的位置。”

    孙廷雅挑眉,“连我也不能例外吗?”

    季思面露难色,“这个嘛,做生意得守规矩,说了包场,我就不能再招待别的客人……”

    孙廷雅不语。

    季思的餐厅在圈子里很有些名气,说是餐厅,更像是私房菜馆,只招待熟客朋友介绍而来的客人。店面在自家的四合院里,北京这个地段的四合院,价钱可比三五套别墅还贵,所以这家店的消费水准也可想而知。

    她笑起来,贴了水钻的指甲划过鳄鱼皮手袋,“是哪家的纨绔啊?连你的店都能敢包,一掷千金啊。”

    季思做了个怪表情,表示自己不能讲。

    别人已经把话说成这样,孙廷雅也不好再坚持。正打算离开,远方却飘来一阵琵琶声,清扬悦耳,仿佛叮咚的泉水。

    孙廷雅感兴趣地望过去。

    她不会弹琵琶,但小时候练书法,《琵琶行》是写得最多的一阕。“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外公亲自握着她的手,一边写一边在她耳边吟诵,姨妈就配合地抱住琵琶弹起来。

    脚步不自觉循声而去,季思紧随其后,“你干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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