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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四人,季者早殇,二长者并穷约不得怡。独朱氏妹所处稍裕,而少遘痼疾,又离娩厄以死,何命之不淑也。”

    妻儿(1)

    曾国藩结发之妻欧阳夫人,是其师欧阳凝祉之女,比曾国藩小五岁。婚后四年,她生了长子桢第(又名纪第),惜于道光十九年(1839年)染疫早殇。当年年底次子纪泽出世。翌年冬,欧阳夫人携幼子赴京师。在京师连生四女纪静、纪耀、纪琛、纪纯,后生三子纪鸿,最后生满女纪芬。

    自咸丰二年(1852年)始,欧阳夫人带领诸子女在乡下老家生活十余年,直到同治二年(1863年),才随居曾国藩官邸。

    其间,曾国藩“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欧阳夫人则居勤居俭、任劳任怨cāo持家务,下厨烧灶、纺纱织布,事事躬亲。曾纪芬晚年回忆道:“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

    勤俭持家、谦和处事,正是曾国藩提倡的持家之道。他在给子弟的信中反复说: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书称‘世禄之家,鲜克由礼’,《传》称‘骄奢yín佚,宠禄过也’。京师子弟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

    “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吾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愿尔等常守此俭朴之风,亦惜福之道也。”

    “处兹乱世,银钱愈少,则愈可免祸,用度愈省,则愈可养福。尔兄弟奉母,除劳字俭字之外,别无安身之法。”

    曾国藩对子女要求十分严格。曾国藩女儿多,“遂深以fù女之奢逸为虑”。因他认为,凡“世家之不勤不俭者,验之于内眷而毕露”。

    曾纪芬回忆,同治三年全家赴金陵,初十入督署。当时她穿的是蓝呢夹袄及已故长嫂贺夫人遗下缀青花边的黄绸裤。曾国藩见了斥为奢侈,于是曾纪芬赶忙拿三姐的一条绿裤换了下来。而三姐这条绿裤也是贺夫人所遗之物。嫂遗姑,姑与姑又互相袭用。

    曾国藩并为曾纪芬等定功课单如下:

    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食事

    巳午刻纺花或绩麻衣事

    中饭后做针线刺绣之类细工

    酉刻(过二更后)做男鞋或女鞋或缝衣粗工

    他说:“吾家男子于看读写作四字缺一不可。吾已教训数年。(于女眷则)总未做出一定规矩。自后每日立定功课,吾亲自验功。食事则每日验一次,衣事则三日验一次。纺者验线子,绩者验鹅蛋。细工则五日验一次。粗工则每月验一次。每月须做成男鞋一双。女鞋不验。右验功课单谕儿媳侄fù满女知之,甥fù到日亦照此遵行。”

    曾纪泽新婚,曾国藩写信给诸弟并纪泽,论以教诲新fù:

    “新fù始至吾家,教以勤俭。纺织以事缝纫,下厨以议酒食,此二者fù职之最要者也。孝敬以奉长上,温和以待同辈,此二者,fù道之最要者也。但须教之以渐,渠系富贵子女,未习劳苦,由渐而习,则日变月化而迁善不知。若改之太骤,则难期有恒,凡此祈诸弟一一告之。”

    “新fù初来,宜教之入厨作羹,勤于纺织,不宜因其为富贵子女不事cāo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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