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太幼稚了,讨厌那个所谓的父亲也顺道讨厌凌瑞,只是我还不至于这么没品,为了报复凌瑞去害一个不相关的人。”
他迟疑了一会才开口,“我有一段时间很叛逆,觉得这世界上就剩下我一个人。原来妈妈是骗子,爸爸根本没有死,只是不愿意承认我而已,所以我堕落了。
“十年前,我加入了飙车族,每天深夜骑着摩托车在大马路上驰骋。”
回忆起当年的事,沈墨脸上多了些笑意,“虽然不怎么上得了台面,还老被警察追着跑,不过迎着风不断加速向前狂飙的快感,确实可以令人忘记很多不高兴的事。”
吴思紧紧握着他的手,眼里有点心疼,更多的是不知道怎么安慰他。
他拍拍她的手,笑道:“没事,已经过去了……我就是在那时候遇上你的。”
十年前……吴思眨眨眼,她该有十五岁了,可是她对沈墨完全没有印象,她什么时候认识了这样的一个人?
“呃,我们是怎么认识的?”那时她还在学校,他却是飙车族,两人怎么看都没有jiāo集。
“那年我十八岁,勉强高中毕业,跟着飙车族乱飙,也没什么打算。”当初的他浑浑噩噩地度日,始终找不到出路和方向。“有天晚上,我的刹车出问题发生了意外……”
这么一说,吴思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她记得那时候自己晚自习回家,在路上救了一个染金发又打了八个耳洞的少年。
她瞠目结舌地上下打量着身边的人,看沈墨全身上下都没有半点跟印象中相似的地方,不能不说时间真是个奇妙的魔法,足以改变了一个人。
“我救了你,所以你打算以身相许?”她摸着下巴,双眼亮晶晶地推测道。
一般来说都是英雄救美,自己见义勇为,怎么说也能算得上是英雌。至于沈墨,当年穿着风衣和紧身裤,还有帅气的皮靴,当然配得上一个美字。
他笑着摇头,“不是,当初我其实有点讨厌你。”
吴思一听,脸皱了起来,就算是真的也不用那么直接吧。
“你总是很热心,我住院的时候不但天天来探望,还带上一两个洗好的苹果、隔壁街的小笼包、还有少年漫画、各式各样的旧杂志。”沈墨想起那时候的情景不由笑了起来,“病房里的其他人还老支使你去装水,去叫护理师来病房、买饭什么的,你都没有拒绝过。我就想,这女生真爱多管闲事。”
捏捏她气鼓鼓的脸颊,他又说:“不过那时你带来了一本服装杂志,我摔断了腿,没办法动,无聊就拿笔随意勾画了一些简易的服装。你不止一次夸赞我,为了打发时间,我就让你送来几本服装设计的入门书,这一看就入迷了。”
他低头在吴思唇上亲了亲,声音逐渐变得暗沉,“之后我出院又继续进修,就这样进入了服装设计的世界。”
“如果不是你,我肯定继续颓废地过着每一天,所以一直以来都很想对你道谢。”可是这样感激的情愫,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变了质。
尤其在看见她跟凌瑞站在一起后,便骤然间从胸口喷发而出。
“之后的事,想必你都清楚了……”
吴思没想到胡思乱想了这么久,居然是这么一回事。
想到这些日子来的纠结、沉郁以及没完没了的烦恼,她就觉得自己真是庸人自忧。
其实很多事,两人如果能真心面对面地谈一谈,或许不会走这么多的弯路。
说到底,她只是太在乎沈墨的感觉,对他身世的事难以启齿,又加上她的懦弱,完全不敢直接询问他将她从凌瑞身边抢过来,是否真的只为了报仇?
现在看来,沈墨真的是因为喜欢她,所以才……
想起这件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