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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公然表示不服从姒启作新的领袖,从而发生了姒启伐有扈氏的甘之战。

    有扈氏是当时一个强大的部落或酋邦。传说姒禹时就曾发生过“攻有扈”,“以行其教”的战争。战前,姒禹在誓师之辞中说:“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宣告要和有扈氏决一死战,标榜自己不是为了贪图有扈氏的土地c人民c财货,而是代天行罚。还传说:“昔禹与有扈氏战,三阵而不服,禹于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请服。”这些传说都反映姒禹与有扈氏之战,是一场权力之争。有扈氏以其强大,意欲僭取联合体王权而起兵,所以姒禹伐有扈“以行其教”c“行天之罚”,而且将战争的手段与加强政教的手段结合,最终才战胜有扈氏。姒启伐有扈,在一定意义上可谓是禹伐有扈的继续。

    启伐有扈氏的甘之战是两强相遇,因而打得十分激烈,但留下的有文字记载的史料不多,主要是姒启的一篇战斗动员令《尚书·甘誓》,全文为:“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

    文中第一段介绍《甘誓》背景,是启在战于甘之前,召集左右高级官吏申明纪律约戒的誓师词。“六卿”过去的解释多认为是六军之将,实际上“六卿”和“六军”都是周代以后出现的,是成书时借用的后代词汇,其所指当即下文中的“六事之人”。在古文字中事和史是一个字,商代甲骨文中商王所称的“我史”c“朕史”c“东史”c“西史”等往往参与征战,所以夏后启召“六事之人”传达战争约戒就很容易理解了。第二段是誓师词全文,首先宣布有扈氏罪状是“威侮五行c怠弃三正”,意思是指责敌人上不敬天象,下不敬大臣,引起天怒人怨,所以伐有扈是代天行罚。其次宣布军事纪律,命令部属各自奉行命令,忠于职守,努力战斗,还申命奉行命令者将在祖庙中受到奖赏,违背命令者,将在社坛前处死。和伐三苗的《禹誓》相比,可见启时最高行政长官的权威是前一个历史时代无法相比的 。

    相传启初“与有扈氏战于甘泽而不胜”,总结原因说“吾地不浅,吾民不寡,战而不胜,是吾德薄而教不善”,于是励精图治,“亲亲长长,尊贤使能,期年而有扈氏服” 。可见姒启取得甘之战的胜利,“灭有扈氏,天下咸朝” 是很不容易的。

    对财富和权力的追逐,终于打破了氏族制度下自然发生的共同体权力,国家出现了,但对财富和权力的追逐不仅没有结束,而且愈演愈烈。姒启用暴力手段结束“禅让制”后,他的儿子们又发生了争夺继承权的骨肉相残,这就是武观之乱。

    在周代文献中,曾将“夏有观c扈”和“虞有三苗”并论 ,其中的扈是有扈氏,观则为武观,或作五观。还将他与尧子丹朱c舜子商均c汤子太甲c文王之子管蔡相比,说“是五王者皆有元德也,而有奸子”,可证姒武观是姒启之“奸子”。关于武观之乱的经过留下的记载很少,仅见今本《竹书纪年》中有:“(启)十一年,放王季子武观于西河。十五年,武观以西河叛,彭伯寿师师征西河,武观来归。”

    时代更早的《逸周书·尝麦》篇也记述了对这次叛乱的征讨:“其在启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国无正,用胥兴作乱,遂凶厥国。皇天哀禹,赐以彭寿,卑正夏略。”文中的“五子”当为“五观”之误。据今本《竹书纪年》启在位十六年。约略可知在姒启的晚年已发生了诸子争立的动乱,季子武观因此被放逐西河。后来,当继任问题进一步提到日程上时,姒武观发动叛乱,效法姒启用暴力夺取继承权,这场权力之争几乎瓦解了夏王朝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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