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资料卡片①:奥琳加尔帝国(第1/4页)  时代进行曲:黎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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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c政治制度

    奥加帝国实行高度集中的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奥加皇帝是整个帝国的唯一核心,在政治c军事c经济c外交等等一切领域拥有不可置疑的最高权力。该制度自公国时代初期就形成了雏形,在整个公国时代大公的集权程度逐渐加深,进入帝国时代之后,许多东西被作为法律制度正式确立下来,史称“帝制改革”。自此,奥加帝国的主义集权发展到了极高的高度。

    奥加帝国在全国实行统一垂直管理体系。

    在中央,奥加实行“二部五司”制度。“二部”指议政部和理政部。议政部拥有部分决策权,负责和皇帝商讨各种事务。不过随着皇帝集权的逐渐加强,议政部逐渐演变为类似于内阁的皇帝决策咨询机构。理政部拥有封驳之权,对议政部甚至于皇帝的决策可以提出意见,没有议政部加盖印迹的政令,五司不可施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制度在形式上自始至终没有被改变,甚至于在“帝制改革”的时候,还将之作为正式制度确立下来。理政部还负责处理各地上报的大量文件中的日常事务,择其中重要之事上报皇帝。

    “五司”指刑狱司c军机司c礼乐司c吏务司c国务司。五司直属于皇帝,到后来,理政封驳之制虽仍存在,然而皇帝常常绕开理政部,直接命令五司施行。同时,各地上报的事务也逐渐按种类直接上交各司,理政部名存实亡。五司之中,国务司下设各院,处理社会上农工商等各领域的基础设施c人口统计c日常管理等事务。礼乐司专管国家祭祀c皇贵官亲礼仪教导和监督c部分制服规划c各种官礼常服设计。吏务司负责文官的考核c选拔c统一管理c薪奉发放等。军机司处理全务与军政c军队日常管理与训练c军内司法c军官管理考核等,但仅有练兵权,并无调兵权。军队的调动,乃至战争安排等,均由皇帝决断。刑狱司提掌全国除军队与皇室之外的所有司法裁决,也主管日常法律条文与制度建设。

    奥加曾实行“三部五司”,曾多设立一个行政部,下设上述五司,与前面二部构成完整体系,但皇权集中的趋势之下,行政部越来越多余,甚至成为阻碍。因此,“帝制改革”之时,废行政部,皇帝直掌五司。

    奥加在全国实行“府州县”三级行政系统,在每一级设立中央“五司”的下级直辖机构作为国家管理机关,并设立军政两名大员,分管地方军民事务。国务司的下属机构还专门设立部门转运地方财税收入到中央。配合“官员流转”c“军队调防”c“兵将分离”等制度,达到中央对地方的绝对控制。

    二c军制

    1'总概:奥加帝包括通过募兵制招募的职业军人c兵役制度规定的义务兵以及不脱离生产的府兵。由于自立国以来连年战争,奥加帝国崇尚勇武,官方也在几乎帝国的每个居民聚居点建立演武场,以及配套的训练法律制度。因此可谓全民皆兵,没有专门的预备役军队。奥加军队严格意义上可以划分为“三军十二卫”。

    镇:下辖安民卫c备武卫。安民卫严格来说不属于军队性质,其职责范围和公安警察基本一致,负责维持社会秩序,部分武装程度较高人员担任某些危险案件的处理。备武卫如字面意思,属于各主力卫率的兵员储备点之一,同时还担任城防守备,特殊情况下的治安巡逻,协助安民卫处理某些高危任务的职责。其中,安民卫除属雇佣军的武装行动部队外的大部分人员属于府兵制,备武卫属于兵役制,帝国每年视情况从中挑选优秀军人充入各主力军,招募为职业军人。

    边防军:下设御边卫c府屯卫。御边卫是帝国边防主力部队,由募兵制下的职业军人组成,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帝国扶养长大的边境战乱产生的孤儿。作战勇猛,纪律性强,一般认为其战力仅次于帝国四卫,甚至略强于旭阳卫。当然,最重要的是对帝国c对皇帝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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