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歌心情不好,恰巧乔锦云叫她出去玩。
包裹的严严实实就去了。
乔锦云在小榭芳汀订了的包厢。来了一屋子男男女女,玩的正嗨。
欧歌进来时候,被人以为是走错门,要往出赶。
乔锦云正巧看到了:“干什么呢!这是谁认不出来么?”
曹平真没认出来。
乔锦云吊儿郎当把胳膊搭在欧歌肩膀:“瞎了你狗眼,这位可值一座法国酒庄。”
昨儿的事早就传遍了,毕竟白先生八卦中心的人物,茶余饭后总在人舌根上走一遭。
曹平当即反应过来:“原来是嫂子,有眼不识泰山,敬你一杯算是赔罪了,大人不计小人过。”
欧歌没想到这么多人,既然都这么说了,就只能喝了。
手还没伸出去,就被乔锦云接过去,踢他:“上来就认亲戚,白烨认识你么,嫂子就叫的这么顺口。”
曹平跟着乔锦云两个没遮没拦惯了:“白先生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他呀。”
乔锦云笑着骂了句:“滚。”
拉着欧歌给她认人:“曹平,你叫他狗子就成。”
欧歌被吵的头疼,液晶屏幕上痴痴缠缠唱着《爱与忧愁》。男声巨特么哀怨,像是死了亲爹。
乔锦云拉着欧歌坐在了中间,招呼:“我说三少,别唱了。”
被称做三少的人,长的很清秀,可眼睛里却藏着一抹戾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他没搭理乔锦云,依旧认认真真的唱完了。等到结束时欧歌几乎忘记原曲是怎么唱的了。
三少转过头问:“你就是欧歌?”
欧歌觉得他是一臭傻逼,有点后悔没问清楚乔锦云要干什么,不冷不淡地点了点头。
三少不太满意,转头问乔锦云:“哎,不是,她不会说话还是怎么回事?”
乔锦云端着酒:“去你妹的,人是歌手,歌手懂不懂!”
三少这可来了兴趣:“哎,我也是音乐爱好者,要不是我爸不许,估计我现在已经成为天王巨星,罗林那种。你喜欢什么样的呀?”
欧歌嗓子正难受,两个字两个字往出蹦:“摇滚。”
三少皱着眉,兴趣缺缺:“摇滚没意思,你去唱一首吧。”
欧歌没来得及拒绝,就被人塞了话筒。
前奏响起,李慧敏的《之城》。很老派的港式情歌。
欧歌坦然自若,开了腔。
原本玩闹着的人,突然安静了。连三少都露出一脸不可思议。
别的歌手唱歌要钱,她唱歌要命。
嘶哑的声音就像金属在玻璃上划过一样,没有节奏,念经都不知道她在念什么。
刚从卫生间出来的人,一脸痛苦,他躲过了三少这个坎,没想到又来了欧歌这个沟。
面无表情唱完了,把话筒又给了三少。
三少一言难尽的望着她,欧歌也看着他。一脸问号。
“你,真的是歌手?”
欧歌没听清:“什么?”
三少摆了摆手:“算了,你没能饿死也算积德了。”
乔锦云脚搭在桌子上:“你怎么了?”
“感冒。”
乔锦云翻了个白眼:“穿那么少出去,不感冒天理不容!”
“你那天也在?”
乔锦云凑过去:“是不是当白太太特别辛苦?”
不是乔锦云说,他们这个圈子,越往上越讲究门当户对,也越排外。
对于欧歌的不友好,他从一开始帮她时候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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