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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当天下午二时,李鸿章照复陆奥,接受日方的提议。陆奥即命井上胜之助和中田歌义将和约底稿送致李鸿章。

    日本提出的和约底稿,其主要内容是:一、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二、中国将盛京省南部地方、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永远让与日本国;三、中国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三万万两;四、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之外,更开顺天府、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七处为通商口岸,日本国臣民运进中国各口货物减税,免除厘金,并得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根据这个约稿,日本将向中国割取大量疆土,勒索巨额赔款,并获得远远超过西方列强在中国的特殊权益,足见其yù望之贪,野心之大!

    李鸿章接阅日方提出的和约底稿,为之愕然。他早就知道日本所yù甚奢,但还未料到苛酷到如此程度。急与科士达相商,科士达建议“请总署密告英、俄、法三公使”。即日傍晚,李鸿章分两次将日方约稿条款电告总理衙门。并将科士达的意见相告:“查日本所索兵费过奢,无论中国万不能从,纵使一时勉行应允,必至公私jiāo困,所有拟办善后事宜,势必无力筹办。且奉天为满洲腹地,中国万不能让。日本如不将拟索兵费大加删减,并将拟索奉天南边各地一律删去,和局必不能成,两国惟有苦战到底。以上情节,并祈密告知三国公使。至日本所拟通商新约详细节目,一时务乞勿庸告知各国,恐见其有利可沾,彼将协而谋我。”注3上电于四月三日到京,军机大臣先将约稿梗概上奏光绪。又重抄两份呈递。彻夜抄录,至四日上午九时始毕。随后又按李鸿章一电,略言:“彼武员专政,虽伊藤不能争。”并谓“此事恐难结局。”当天,光绪召见枢臣议商,其“意总在速成”。翁同力言台湾不可弃,与礼亲王世铎、庆亲王奕发生龃龉。上午十点一刻,时恭亲王奕卧病在府,世铎、奕与各枢臣往商。奕主jiāo廷议,而持之不坚。孙毓汶力争须和,并言:“‘战’字不能再提。”奕病甚重,唯唯而已,最后执孙毓汶之手曰:“是。”注4议无所决。

    李鸿章等不到清廷的复电,而四月五日的限期已到,乃对日方的和约底稿拟一说帖。内容分朝鲜自主、让地、兵费及通商权利四项。除承认朝鲜自主外,对其余三项皆有所驳论。如:“让地”一项揭露日本的谎言:“日本与中国开战之时,令其公使布告各国曰:‘我与中国打仗,所争者朝鲜自主而已,非贪中国之土地也。’”并告诫日本当局:“徒恃其时兵力,任情需索,则中国臣民势必尝胆卧薪,力筹报复。”“兵费”一项曰:“日本所索赔款,既名为兵费,似即指此次用兵之费而言,其迄今所费详细数目,未睹官中簿籍,虽非外人所能周知,然较之日本所索之数恐不及其小半。”“且限年赔费,复行计息,更属过重不公,亦难照办。”“通商权利”一项称:“中国如准洋商在华造土货,势必尽夺小民生计,于华商所设制造厂所极有妨碍,国家自不能不出力保护。”如果中国以此等利益准予日本,各国皆援一体均沾之例,则华商之制造厂所立即挤倒矣。”注5

    陆奥宗光读完李鸿章的说帖,认为“笔意精到,仔细周详,将其所yù言者都尽情地说了出来,不失为一篇好文章”。他立即携往梅坊,与伊藤博文相商。伊藤读后大为恼火,认为:“如果不先加以彻底的反驳,使其迷梦觉醒,恍然悔悟,则对方终不能了解现在彼我之地位,将续作痴言哀诉,徒使谈判延长。苟我不指出其论点的谬误,可能使局外第三者发生日本虽胜于力而屈于理的怀疑。”陆奥认为:“一开论驳之端,彼方亦必有再三反驳的余地”,“与其在空洞的理论上和他们哓哓不休,还不如在事实面前使他们就范。”也就是说,不跟中国讲道理,专要中国谈“事实”,以迫使中国屈从。伊藤终于同意了陆奥的意见,于四月六日致李鸿章一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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