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7 章(第2/4页)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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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提出推选五个人,起草咨委会章程。二十五名委员中,有四位法律界人士,他们是李福善、李柱铭、谭惠珠、廖瑶珠,他们成为当然人选,安子介提名新华分社副秘书长,也是草委会的副秘书长毛钧年参加,因为事实上,筹备咨委会要依靠新华分社来做具体工作。这时,司徒华自己提出,他愿意参加起草,李福善表示反对,很激动地讲:“假如他参加,我退出。”会场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我同包玉刚商量,多一人,少一人,不存在原则问题,单数、复数也不要紧,因为只是起草章程,小组如有异议,三票对三票,可以提jiāo全体香港草委议定。包就出面打圆场,缓和气氛,最后,通过六人小组来负责起草章程。

    咨委会所需经费,在筹备酝酿过程中,包玉刚、李嘉诚、查济民等几位自愿负担,他们不希望公布。为尊重他们意见,迄未公布。具体情况,新华分社也没有过问,由咨委会正副秘书长迳向主任、副主任报告。咨委会名额,港澳办通知新华分社,主张八十人,不超过一百人;一些香港草委提议二百人。我jiāo代毛钧年和协助他的协调部部长杨声,“排排名单再说。”我主张范围要更广泛,人数尽量多一点。名单基本上要涵盖上、中、下;左、中、右;中国、外国;男、女、老、少。所谓“右”,包括反对共产党,当前不赞同收回香港的人。我们排了一百人、一百八十人、二百人三种不同方案。经过反复比较,再三考虑,最后定下咨委会由一百八十人组成,经几位在港草委副主任同意后,报港澳办备案。

    在酝酿名单中,曾经考虑争取钟士元、邓莲如参加。派人向他们本人征求意见,被婉言拒绝了,没有多讲理由,只说不便参加。

    台湾在香港的势力,也考虑应该争取他们反映意见,当时,台湾政坛对大陆态度,还很僵化,对中英谈判香港问题持反对态度,中英联合声明发表以后,台湾政府也发表声明,声称要保护他们将来通过谈判收回香港的权利。对“九七”之后,他们继续留在香港,还是撤退,也未明了,处在混乱状态。为了争取台湾方面减少顾虑,争取他们对基本法的草拟和制订有所反映,影响他们对“一国两制”的看法,设想争取他们之中有影响的人士参加。即使他们本人有顾虑,可能不敢参加,台湾政府不愿意他们参加,也可以公开表明,我们团结为国的意愿。我就公开点了三个人的名,一是台湾政府在港的实际负责人、guó mín dǎng港澳支部书记陈志辉,一是《香港时报》董事长曾恩波,还有一位是台湾的立法委员卜少夫,三人中考虑到思想开放、民间立场的卜少夫较有可能应邀,便将他列为首位。结果他们都没有回应。后来,卜少夫在报上公开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谢谢许家屯的好意》,给予善意的回应。我们又重新选了三个同台湾关系接近的人士参加咨委会。

    在所谓“飞石事件“刘千石事件的处理上,我有些偏激。刘千石是香港基督教工业委员会的负责人,香港中间工会的领袖,当时认为他有政治背景,某一势力想通过他在香港搞波兰式的团结工会,培养他成为瓦文萨(华勒沙)式的人物。香港不少工商界人士认为刘千石是与他们势不两立的人物,在处理劳资纠纷当中,他主持的工会,要求往往过高,令资方难以接受。从不能再助长提高他的知名度出发,我不同意“左派”工会“工联会”提出的,让刘千石也参加咨委会的意见。因为“工联会”已经公开进行了酝酿,我这个决定,招致他们要公开改变承诺,给他们带来困难,引起中间、左派工会的不满,社会舆论也不佳。事实证明,工联会的意见是对的,不让刘千石参加,反而增加了他的知名度,得到相反的效果。况且,即使是有背景的人物,也要jiāo朋友,做工作。

    咨委名单经过香港草委同意后,安子介提议增加几位外籍金融界、商界人士当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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