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45 章(第2/4页)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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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建第二机场代替现有机场的打算,后来因知道我们要收回香港,搁置了计划。八六年,胡应湘、李嘉诚提出比港英更庞大的开发大屿山、香港岛西海域,建第二机场和扩展码头港区的规划,因港英政府不支持而胎死腹中。现在,港英方面为了在撤退前争取人心,撤退后争取有人怀缅,也是在撤退前应英商利益需要,重提所谓“玫瑰园”计划,政治上考虑多于经济上考虑,至少是并重。

    我讲,从香港经济发展以至大陆经济发展上来考虑,建设新机场,扩大海运码头,还是需要的,从投资可能上估计,我也初步做了估算,问题不大。按港英过往做法,纯由政府投资的可能不大,它可用社会资金,把部分工程经过投标让给商人经营。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英商得益。即使完全由政府投资,八年完成,不按他们宣布的一千亿估计,加一倍,以两千亿计,按港英政府近几年的收支盈余状况,及这几年财政收入平均增长幅度,只要保持继续繁荣,每年平均拿出二百多亿,是可能的。但估计港英政府不会这样做。我告诉姬鹏飞,已不知新华分社政策研究室进行研究,不久将向中央送出研究报告。

    几天之后,jiāng zé mín在接见一批人时,突然对港英新机场建设一事表态,说:“不要你情况,我会钞。”香港社会舆论又引起一阵反感。我想,既然已经有了看法,作了决定,姬鹏飞为何不预先相告呢?当时,我对jiāng zé mín的讲话有意见,我会钞的“我”,是指包括香港中国市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还是仅指大陆的人民或政府?不久前,总书记刚把大陆的“河水”与香港的“井水”刻意分开,现在讲的“我”,使人感觉,仅是大陆人民或中央政府的代义词。

    从社会舆论反映看,基本也是这样。如果这样解释“我”,未来新机场建设超支,怎会是大陆人民或中央政府“会钞”呢?应是增加港人负担。总书记如果以此角度,警告港英政府,可能会获得港人好感。但也需要有待明确一种情况:港英政府将工程全部包下,不采用社会资金,可能出现力不能负,留给特区政府一批债务和烂尾工程。现在,情况未明。“会钞”之说,未免言之过早。显然又是误信了“参谋”之言。

    后来,经济纠纷不断,是我当时未曾估及的。当时我正努力组织港人北访,试图改善中港关系,改善港人对中央新领导班子印象,恢复港人信心。总书记却在香港具体问题上亲自出马,频频发言,又不符合香港实际情况(至少是不完全符合),这种不留余地,使自己形象在港人中恶化的作风,我颇不理解,也甚为痛心。

    六四后,香港中外财团某些中、上层人士,出于对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的不信任,私下酝酿一个所谓一九九七年后,向中国政府“租用香港”十年的设想。这个设想,实际上是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谈判初期,英国“以主权换治权”的翻版。不同的是香港主权归还中国,如果按香港本地财团的设想,是由港人出面“租用”,仍是“港人治港”,但已不是按基本法规定的“港人治港”,而是出钱“租用”的财团雇佣或他们自己推举的港人“治港”;如按某些外资财团的设想,则为他们出面“雇佣”或推举什么人来“治港”。第二个不同的是,那时是治权“无价”,这次有人“开价”,每年一亿美金,有人开价一亿英镑。

    他们纷纷要求见我,进行试探。港人财团多通过他们的中年代表,自己没有直接出面,至少我的感觉如此。如苏海文夫fù一起来见我,谈关于“租用”问题,他当时已在报刊公开发表了文章,提出用十亿英镑向中国政府“租用”香港十年的意见。他们夫fù向我提出这个“建议”,我猜测可能是苏海文岳父包玉刚的派遣,或得到他同意而来。美、日、法商界某些人士,同样也为此事要求见面,提出相同“建议”。不同的是,他们担心香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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