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47 章(第2/4页)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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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服务。事后才省悟,此房车有牌照,可以自由来回港澳,周南是阻止我过文锦渡(香港与深圳之间汽车通行的关卡),“私自”再去香港。

    廿四日,我得到可靠消息,周南已将我我的“问题”、“材料”,写成正式报告,送给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周南办此事的“果断”和“高效率”,联系到近几个月来的种种现象,顿使我醒悟,打破了“安全降落”的幻想,也惊醒了回老家乡居之梦。“梁湘第二”,或甚于梁湘的“下场”,已并非不可能,而将是面临的现实!如何面对?我陷入极为复杂、痛苦的思索中。

    李鹏以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以研究开展海南洋浦港为借口,派专机接海南省长梁湘和省委书记许士杰去京,一下飞机,梁湘立即被软禁,失去自由。李鹏这才派出由监察部长尉健行为首的专案组,赴海南省调查。三个月后,调查的事实表明,“六四”期间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政府名义向中央、国务院发电报,支持赵紫阳对学运处理方针的所谓“反中央”事件,主要发起和负责人并不是梁湘,一些人向中央揭发梁湘的“经济问题”也属牵强。这位部长因为没有找到李鹏需要的梁湘“罪证”,返京覆命前,曾私下对海南省某些负责人诉苦:“无法向上面jiāo代。”

    当时,北京传说:邓小平鉴于梁湘执行改革开放政策,开辟特区有功,指示jiāng zé mín、李鹏,对梁湘“能保,尽量保”。结果,江、李仍以“以权谋私”等莫须有的罪名,撤除了梁湘党内、外一切职务。之后,还不肯罢休,继续派专案组在海南、深圳进行调查。据知情人告诉我,“调查”甚至采用了土地改革时也认为是错误的,对地主阶级清算采取的“鸡生蛋,蛋生鸡”的办法,企图清算出梁湘多年来的所谓“问题”。对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对参加革命多年,兢兢业业工作并卓有成绩的老同志,采取这样不顾事实,不顾党纪国法的手段,是十足的以权谋私!党内几十年无情斗争、自相煎熬的错误做法,不幸在“六四”后重现。使我十分痛心。

    梁湘的前车之鉴,面对可能的诬陷和迫害,我终夜不能入睡。“束手待擒”,申辩的可能都会没有;效法赵复生(赵在六四前出国不归),将失去我五十多年来的一切,会被扣上种种大帽子,甚至会连累家小。

    又经廿五日一天反复的思考,才下定决心:为保有辩护的权利,为争取晚年尚能发挥余力,对社会再做一点事,“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让现在的一切暂时失去吧。我决定“去国”,待机再回,我并非对国家、民族失去希望,也并非对中国共产党完全失望,只是为势所迫,方出此“下策”。

    廿五日下午,我打电话给相识多年的一位信得过的老朋友,请他立即来深圳话别,理由是“我即将离深圳回南京”。廿六日一早他即过罗湖桥,赶来见了面,他同情地听了我的决定,愿意为我“去国”帮忙。当天上午他即返回香港,为我向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申请旅行签证。我要求争取廿八日成行,这位朋友向美国总领事馆申请后,电话中告诉我:“廿八日东西买不到,需到三十日。”我很担心时间一长,如被新华分社知道,那就走不成了。

    这位老朋友还为我与洛杉矶西来寺星云大师通了电话(时星云在夏威夷),告诉他许某人将应他的邀请,即日赴美。星云即表热情欢迎,并将请陆铿在旧金山机场相迎。星云对我“不与任何方面接触,纯属休息”的要求,表示谅解,答应:“不会强许先生所不愿为。”老朋友在电话中只告诉我,“朋友方面的事一切都已办妥,具体情况,三十日再告知。”

    周南来港后,老伴顾逸萍即离港,住在深圳;连日忙于搬家,决定三十日乘火车连同行装先回南京。为免却因感情而节外生枝,也考虑时候也许可免去株连,我作此重大决定,一直对她“保密”。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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