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49 章(第2/4页)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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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在港的工资。老伴很气愤,我一笑置之。按正常做法,工资应在组织介绍信到达接受单位后,才由接受单位发给。我二月中旬才离职,港澳工委给我到达单位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尚未开出,当时也无从开出,因为我调回内地何处居住,中央还未明确。可笑周南赶我离港,竟然如此急不可待。

    周南到任前,我已搬出新华分社大楼,家当也送往深圳贝岭居(新华分社在深圳的后方)存放。其中包括几十箱书刊、文件(主要是我在一些会议上讲话的原稿副本。这些文件,办公厅都另有正本或记录稿存档)。我在北京开会期间,周南竟着办公厅限令我的秘书,“清理”并取去我的文件,包括在北京“谈心会”上,我的发言底稿,及会上他们发言的记录。秘书在电话中无可奈何地告诉我:周南等硬说这些都属于“国家机密”文件,一定要拿去“存档”。他们一朝有权在手,我人又在北京,只好对秘书说,让他们拿去吧。我想回深圳后再和他们理论。

    三月初,分社同仁纷纷相告,周南于二月底,便以办公厅主任许某为主,成立“整”我材料的专案组。这个组由郑华、朱育诚二人总负责(朱育诚,原任副秘书长,周南借词将副社长兼秘书长佘孟孝调走后,升任秘书长。据云,因“整”我的材料立功,升任副社长),已开始进行有关我在港“人、财、物”情况的“调查”。开始我不相信,不久,有不少被调查的人直接、间接相告,我才知确有其事。按中共中央规定,对省、部级第一把手进行“调查”,必须经过中共中央常委集体或总书记批准,方能进行。周南到任不久,便有这一非常行动,显然得到北京高层指使或同意。我虽问心无愧,也预感:大概不会让我“安全着陆”了。

    四月廿二日,我回到深圳,第二天一大早,深圳新华分社办事处主任来贝岭居,一脸无奈地说,办公厅转达周南的“指示”,将“社长”使用的房车下午调回香港。我苦笑说:“调回便调回吧。”我专门设宴为司机老徐师傅话别,感谢他几年来为我的服务。事后才省悟,此房车有牌照,可以自由来回港澳,周南是阻止我过文锦渡(香港与深圳之间汽车通行的关卡),“私自”再去香港。

    廿四日,我得到可靠消息,周南已将我我的“问题”、“材料”,写成正式报告,送给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周南办此事的“果断”和“高效率”,联系到近几个月来的种种现象,顿使我醒悟,打破了“安全降落”的幻想,也惊醒了回老家乡居之梦。“梁湘第二”,或甚于梁湘的“下场”,已并非不可能,而将是面临的现实!如何面对?我陷入极为复杂、痛苦的思索中。

    李鹏以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以研究开展海南洋浦港为借口,派专机接海南省长梁湘和省委书记许士杰去京,一下飞机,梁湘立即被软禁,失去自由。李鹏这才派出由监察部长尉健行为首的专案组,赴海南省调查。三个月后,调查的事实表明,“六四”期间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政府名义向中央、国务院发电报,支持赵紫阳对学运处理方针的所谓“反中央”事件,主要发起和负责人并不是梁湘,一些人向中央揭发梁湘的“经济问题”也属牵强。这位部长因为没有找到李鹏需要的梁湘“罪证”,返京覆命前,曾私下对海南省某些负责人诉苦:“无法向上面jiāo代。”

    当时,北京传说:邓小平鉴于梁湘执行改革开放政策,开辟特区有功,指示jiāng zé mín、李鹏,对梁湘“能保,尽量保”。结果,江、李仍以“以权谋私”等莫须有的罪名,撤除了梁湘党内、外一切职务。之后,还不肯罢休,继续派专案组在海南、深圳进行调查。据知情人告诉我,“调查”甚至采用了土地改革时也认为是错误的,对地主阶级清算采取的“鸡生蛋,蛋生鸡”的办法,企图清算出梁湘多年来的所谓“问题”。对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对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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