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林新编》曰:“《春秋·昭公二十五年·左氏传》:‘季后阝之
鸡斗。季氏介其鸡,后阝氏为之金距。’杜预注曰:‘捣芥子播其羽。或曰:以
胶沙播之为介鸡。’观国按,《史记·鲁世家》曰:‘季氏与后阝氏斗鸡,季氏
芥鸡羽,后阝氏金距。’司马迁改介为芥,而杜预用其说以训《左传》耳。观国
案,介与芥不相通用。介者,介胄之介也。其介鸡者,为甲以蔽鸡之臆,则可以
御彼之金距矣。司马迁误改介为芥,而杜预循其误。既自以为疑,又增胶沙之说。
夫以胶夹沙而播其羽,是自累也,又乌能胜彼鸡?”以上皆王说。予按,杜预以
介为芥,盖用司马迁之说,贾逵亦尝取此说。至于以胶沙播羽,则孔颖达以为
“以胶涂鸡之足爪,然后以沙糁之令其涩,得伤彼鸡也。”然其说皆非是。予按,
高诱注《吕氏春秋》云:“铠著鸡头。郑众曰:介,甲也。为鸡著甲。”盖鸡之
斗,所伤者头,以铠介著之,是矣。而观国谓为甲以蔽鸡之臆,盖不知高诱之注,
及不知物理。夫鸡之斗,其利害不在于臆也。兼亦不见郑注。
○精舍
王观国《学林新编》曰:“晋书:‘孝武帝初奉佛法,立精舍于殿内,引沙
门居之,因此世俗谓佛寺为精舍。’观国按,古之儒者,教授生徒,其所居皆谓
之精舍。故《后汉·包咸传》曰:‘咸往东海,立精舍讲授。’又《刘淑传》曰:
‘隐居立精舍讲授。’又《檀敷传》曰:‘立精舍教授。’又《姜肱传》曰:
‘盗就精庐求见。’注曰:‘精庐,即精舍也。’以此观之,精舍本为儒士设。
至晋孝武立精舍以居沙门,亦谓之精舍,非有儒释之别也。”以上皆王说。予按,
《三国志·注》引《江表传》曰:“于吉来吴,立精舍,烧香读道书,制作符水
以疗病。”然则晋武以前,道士亦立精舍矣。
●卷五 辨误
○羊舌族氏
欧阳询《艺文类聚·羊门》记一事云:“昔有攘羊者,以羊头遗晋叔向,向
母埋之不食。后三年,攘羊事发。追捕向家,检羊骨ròu都尽,惟有舌存。国人异
之,遂以羊舌为族。”不记所出。予按,叔向得姓久矣,盖询所闻之误也。《春
秋左氏传》:“闵公二年,晋羊舌大夫为军尉。”杜预注曰:“羊舌大夫,叔向
祖父也。”孔颖达曰:“此人生羊舌职,职生叔向,故为叔向祖父。《谱》云:
羊舌氏,晋之公族。羊舌,其所食邑也。或曰:羊舌氏,姓李,名果。有人盗羊
而遗其头,不敢不受,受而埋之。后盗羊事发,辞连李氏。李氏掘羊头而示之,
以明己不食。惟识其舌,舌存因得免,号曰羊舌氏也。”
○胡笳十八拍
王观国《学林新编》曰:“秦再思《纪异录》云:‘琴谱《胡笳曲》者。本
昭君见胡人卷芦叶而吹之,昭君感焉,为制曲,凡十八拍。’观国以为董祀妻蔡
琰文姬为胡骑所获,归作诗二章。今世所传《胡笳曲十八拍》,亦用文姬诗中语,
盖非文姬所撰。乃后人所撰,以咏文姬也。《纪异》谓昭君制曲,则误矣。王荆
公作《集句胡笳曲十八拍》,首言“中郎有女能传业”者,亦咏蔡文姬也。王昭
君未尝有《胡笳曲》传于世。”以上皆王说。予按,《琴集》曰:“《大胡笳十
八拍》,《小胡笳十九拍》,并蔡琰作。”及案蔡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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