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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岁之间,即将两足以布条阑住,不使长,不使大,至六七岁已成片段,不缠而自小矣。而两广、两湖、云、贵诸省,虽大家亦有不缠者。今以江、浙两省而言,足之大莫若苏、松、杭、嘉四府,为其母者,先怜其女缠足之苦,必至七八岁方裹。是时两足已长,岂不知之,而不推其故,往往紧缠,使小女则痛楚号哭,因而鞭挞之,至邻里之所不忍闻者,此苏、杭人习焉不察之故也。然则苏、杭皆大足耶?曰否。得其法则小,不得其法则大。

    天下事贵自然,不贵造作,人之情行其易,不行其难。惟裹足则反是,并无益于民生,实有关于世教。且稽之三代,考之经史,无有一言美之者,而举世之人皆沿习成风,家家裹足,似足不小,不可以为人,不可以为fù女者,真所谓戕贼人以为仁义,亦惑之甚矣!国朝八旗fù女皆不裹足,古道犹存,其风足尚。

    《庄子》云:“天子之侍御,不爪扌前,不穿耳。”耳尚不穿,岂可裹足耶?盍请地方大吏出示禁约,凡属贵臣望族以及诗礼之大家,俱遵王制,其倡优隶卒及目不识丁之小户,听其自便,如以此法行之十年,则积习渐消,天下万民皆行古之道矣。

    本朝崇德三年七月,奉谕旨有效他国裹足者,重治其罪。顺治二年禁裹足。

    康熙三年又禁裹足。七年七月,礼部题为恭请酌复旧章,以昭政典事。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疏内开顺治十八年以前民间之女未禁裹足,康熙三年遵奉上谕,下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员会议,元年以后所生之女,禁止裹足。其禁止之法,该部议覆,等因。于本年正月内臣部题定,元年以后所生之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jiāo吏兵二部议处,兵民则jiāo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十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督抚以下文职官员有疏忽失于觉察者,听吏兵二部议处在案。查立法太严,或混将元年以前所生者捏为元年以后,诬妄出首,牵连无辜,亦未可知,相应免其禁止可也。裹足自此弛禁,事见《蚓庵琐语》及《池北偶谈》。

    考古者有丁男丁女,惟裹足则失之,试看南唐裹足,宋不裹足得之;宋金间人裹足,元不裹足得之;元后复裹足,明太祖江北人不裹足得之;明季后妃宫人皆裹足,本朝不裹足得之,从此永垂万世。由是观之,裹足为不祥之金明矣,而举世犹效之何也?盖fù女裹足,则两仪不完;两仪不完,则所生男女必柔弱;男女一柔弱,而万事隳矣!且裹足为贱者之服,岂可以行之天下,而且行之公卿大夫之眷属耶?予所以喋喋言之者,实有系于天下苍生,非仅考订其源流而已。

    ●丛话二十四。杂记下◎阿文成公阿文成功业巍巍,富贵福寿,近世无比。高宗纯皇帝赐其七十寿联云:“耆筵锡庆高千叟,云阁铭勋赞上台。”八十寿联云:“纯嘏懋勋延带砺,耆龄硕望重丝纶。”嘉庆元年九月,以疾乞假,其明年八月薨,年八十有一,图像紫光阁者四次,两子四孙俱登显秩,真所谓出将入相,全寿全归者也。乾隆五十四年四月,文成奉命勘荆州堤工,余时在毕秋帆尚书幕下见之,乃身裁短小,弱不胜衣,并无龙威燕颔之相也,亦奇矣哉!

    ◎示子yù子弟为好人,必令勤读书,识义理,方为家门之幸,否则本根拔矣。今人既不能读书,岂能通义理,而yù为好人得乎?天下岂有不读书、不通义理之好人乎?

    语云:“忤逆弗天,打一代,还一代。”其言虽俗,甚是有理。余则曰:“yù知祖宗功德,今日所受者是也;yù知子孙贤愚,今日所行者是也。”

    勿以小善为无益,小善积得多,便成大善;勿以小恶为无伤,小恶积得多,便是大恶。

    君子小人之分,在乎公私之间而已。存心于公,公则正,正则便是君子;存心于私,私则邪,邪则便为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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