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打扰一下,能帮我签个名吗?”
程书秀向来不会驳美女面子,当下接过笔,刷刷刷地签了自己的笔名。
但赵桃似乎并不想走,一时间,又找不到留下来的借口,再看看身后的宴会厅里,多少双女流氓的眼睛都往她这边盯着呢。
好在,程书秀先开口了,“你认识秦芳华吗?”
赵桃忙不迭地点头,“太认识了。”
程书秀,“能跟我讲讲她现在的生活吗?”
赵桃看了看他,“大神认识她?”
程书秀点了点头,“那是我失散多年的未婚妻。”
未、未、未婚妻!赵桃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她转过身去,抚了抚因为震惊而无法平息的胸口,这真的不是开玩笑吗?
大神和芳芳,这俩完全不同类型的人。
等赵桃平复好心情之后,才转过身来,“芳芳是我们公司的专审员,平时的工作就是审核一些超过某尺度或者抄袭的文章,俗称净网小天使。”
程书秀,“专审员007?”
赵桃,“大神你也知道芳姐大名。那个啥哈,芳姐她真不是故意锁你章节的。”
程书秀可算明白为什么芳华会溜走了。
他一扫原本的苦闷,心情一下子飞了起来,哈哈哈,秦芳华,小把柄落在哥手上了,还不快以身相许,哈哈哈,你逃不掉的,哈哈哈。
女人,敢锁你秀哥章节,这个把柄秀哥能玩一辈子。
他内心狂喜,脸上却依旧保持方才的神情,专注而认真,沉着而冷静。毕竟,人设不能崩。
程书秀对赵桃表示感谢之后,沿着芳华溜走的路线,走出阳台,关上玻璃门,绕过餐桌,穿过人群,一路从后门出去。
出了门之后,看看附近没人,他在原地跳了好几下,又转了好几个圈圈,最后终于忍不住蹲在地上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秦芳华,你这个小妖精,你死定了,快到哥哥碗里来,哦,不对,快到哥哥嘴里来。
程书秀笑完之后,开始正正经经地回忆中学他们的中学时光。
那时候,她最喜欢穿紫色的衣服,粉紫、浅紫、薰衣草紫,各种紫。因此,他最喜欢的颜色也变成了紫色。
遇见她之前最喜欢什么颜色来着,程书秀已经不记得了。
那时候她坐在他前面的位置,爱扎两个马尾,做起路来小发梢一晃一晃的,有时候不小心晃到他的桌子上了,挠的他心痒痒地就想啃,跟小羊吃草似的,但口感似乎不太好。
那时候的她真是一个美丽又有趣的女孩,她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热爱社会主义。她喜欢红的花、蓝的花,甚至凋零的花,她也都喜欢。
同一片风景,别人能看出一种颜色来,她能看出许多许多种。
记得有一年下雪,上课铃都响了,她依然不肯进教室,她就在雪里站着,雪花落在她粉紫色的蓬蓬裙上,女孩转了个圈圈,红扑扑的小脸蛋微微仰起,角度呈标准的四十五度。她脸上始终挂着恬淡的笑容,明明是冬天,却明艳地像夏日里的橘子水。
让人忍不住就想喝一口啊。
真是一个天使一般的女孩啊,那时候还没有装逼这个词,就算有,那也不能用在她身上,那种恬淡自然的气息,是任何绿茶婊红茶婊都装不出来的,那是一朵白莲花,一朵纯碎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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