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关于对优秀公务员的理解(第1/2页)  明末优秀公务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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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这个群体,据国家公务员局的统计,2013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717.1万人。在十三亿人面前,这是个小数目。但是他们依法享有一定的职权,他们的一举一动影响着老百姓的生活。有很多人将公务员群体与事业单位人员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

    一般进入公务员队伍无非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者地方公务员考试这两个渠道。凡进必考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一个基本要求,随着考试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完善,能够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都是个人素质、能力相对较强的人。

    笔者认为一个优秀的公务员,最起码得是一个合格的公务员。所谓的合格,是能够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质保量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优秀的公务员则是在合格的基础上,能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将自己的工作更进一步的人。如:领导安排你五天完成一项工作,你三天就出色的完成了;或者领导让你向一百个人宣传政策,你在规定的时间向二百个人进行了政策宣传。我觉得这就是最基本的优秀、也是最基层公务员中的优秀。

    公务员法中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再往下就是最广大的公务员群体----科员和办事员。公务员所处的层次不同,拥有的职权不同、处理工作的角度不同、所要进行的工作也不同。

    历史上著名的“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和明朝张居正的系列改革,都是高层次公务员所做的工作,而改革的方向定下来后,想要取得最佳效果,最大成果,就需要最基层的公务员将高层的改革意图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而在基层落实改革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对政策理解歧义、矫枉过正、只掌握原则不注重灵活等情况,必然导致政策落实的效果大打折扣。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既有上层制定政策的局限性,如:中国这么大,各地情况参差不齐,有些地方不适合这个政策。也有基层公务员执行力方面的问题,如:没有领会政策的实质,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较差等。

    要想防止出现上述情况,无非要解决两件事情,一个就是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完善才能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正所谓,一个好的制度能够让坏人变好,一个不好的制度能够让好人变坏。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就是对公务员的任命、提拔、监督、考核等工作要非常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部门与部门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要做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另一个就是加强队伍建设。改革开放这三十多年,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在前所未有的速度中前行,公务员这个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跟上这个时代,这就是队伍建设的缺失。这直接导致了公务员队伍服务人民的能力和水平。客观的讲,这七百万公务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合格的。正是这不合格的一部分公务员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能力、服务水平等等。甚至这部分当中的人与老百姓发生正面冲突,影响了国家和公务员队伍的形象。而老百姓往往通过一个公务员个体的恶劣行为,认为整个公务员队伍都这样。这直接导致了大家对公务员队伍的印象出现偏差。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就是要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考核制度、监督机制等,督促公务员学习、督促公务员进步,设定合格量化标准,严格实行两年不合格直接辞退的规定,只有这样公务员队伍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为人民服务的队伍。

    在公务员队伍中,优秀的公务员毕竟是少数。本文所要诠释的就是作者对优秀公务员的理解。比如在宛平县令这一卷,主要是增加老百姓收入,提高老百姓水平,维护社会治安,清除地主恶霸,同时为后期的小说走势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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